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 e 交易系统报名时需上传《承租承诺书》及主体资格证明。在确定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出具交易凭证后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后续年度起租金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承租方应在下一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