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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广州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10-26号12号车位、14号车位、15号车位和33号车位分别再次转让
编号
QY202604HN3023-1
如未征集到
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7年4月13日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4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5月14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广州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1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 10-26号12号车位
11.87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37447号
车位
10
2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 10-26号14号车位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37441号
3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 10-26号15号车位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37409号
4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 10-26号33号车位
13.46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37406号
情况
1、本标的4个车位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10-26号,所在楼房总楼层9层,标的位于-1层。
2、本标的4个车位目前均出租,租期到2026年12月31日。
3、本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土地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4、本次转让标的不设置优先购买权。
特别
告知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车位以现状转让,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3、标的资产均为出租状态,租期到2026年12月31日。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或是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解决。
4、参照《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中“一户一车位”的要求,标的车位需优先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转让。
询价
价格
10-26号12号车位、14号车位、15号车位和33号车位询价价格均为10万元每个
询价基准日
2026年3月23日
机构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外运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海南产交所签署电子竞价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不动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不动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资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4、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交割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保证金及交易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2、公告期内须交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为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日17:00。
3、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根据我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分别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参照《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中“一户一车位”的要求,标的车位需优先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转让。符合条件的业主指未持有本小区车位的或持有本小区车位数不多于持有本小区房产数条件的业主。前述业主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持有本小区房产的权属证明。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产生最高报价人后,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若最高报价人为符合条件的业主,则该业主即为本标的最终受让方;
(2)若最高报价人为不符合条件的业主或非业主,则将报价结果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期拟定7天(确切公示要求以房管部门为准)。公示期间,符合条件的业主可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以标的车位对应的报价结果价格及同等交易条件受让标的车位。如公示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及向海南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意向受让方则于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受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且于公示期内第一位向海南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的业主即为该标的车位的受让方,转让方将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标的车位向该业主转让。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海南产权交易所将最高报价人的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如公示期间未有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出异议、申请及向海南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则于公示结束后,由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如按上述约定需将成交结果向全体符合条件的业主进行公示并公证的,相关费用转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广州市现行车位车库租售的管理规定,并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受让资格,转让方不承担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而无法完成交易承担任何责任;
3、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意向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路和健二街10-26号
3、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踏勘,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
4、现场勘察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
5、踏勘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13302382810
6、意向受让方需联系踏勘人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与踏勘人签署的确认书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先决条件之一。
报名
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日17:00止
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标的小区业主提供,未持有标的小区车位或持有标的小区车位数不多于持有标的小区房产数)。
5、《现场勘察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设备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
服务费
本项目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1.25%向海南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另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3.75%向服务机构广州鑫九汇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招商代理费。
竞价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
(2026)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元)
延时竞价周期
(秒)
4月29日09:00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00(以E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00
120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10(以E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20(以E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30(以E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附件
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产权交易合同》
《现场勘察确认书》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88986505、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踏勘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13302382810
单位
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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