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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4HN3027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4月2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0日
挂牌价格
382.063606万元
保证金
100万元
标的情况
标的企
业情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其中三亚国际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认缴资本3500万元,持股比例35%,实缴资本105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26,016,988.64元,负债合计评估值12,748,694.46元,净资产评估值13,268,294.18元。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名称
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
(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1楼2106室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吉鹏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0200MA5RDU2N4A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交易所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融力资产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45
2
三亚国际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35
3
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12月31日
18,067,357.73
5,843,970.4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0,547,008.25
15,286,409.36
15,260,598.89
审计机构
海南朗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2026年1月
31日
0
-144,669.87
报表类型
月报
35,791,065.41
16,518,121.32
19,272,944.09
特别告知
1、转让方未完成资本实缴,成交后,受让方需全面履行与标的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2、根据海南朗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1-7月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25,996,113.10元,负债总额为12.748,694.4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3,247,418.64元。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中联评报字[2025]第4413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净资产
26,016,988.64
12,748,694.46
13,268,294.1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17,073.5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91460200MA5T94BU8C
注册地(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3楼309室
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三亚国际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5日董事办公会议纪要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经营管理良好,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申请受让视为对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已知悉并接受;
3、成交后,受让方需全面履行与标的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标的交割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项目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三亚市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等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海南产交所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确认情况书面告知转让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转让方确认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包含多个标的公司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经海南产交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5)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
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三、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17:00止。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5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分别交纳。
竞价安排
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转让方确认后,海南产交所组织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转让方确认通过的,可参与竞价,未确认通过的,无法获得竞价权限。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书》
《网络竞价须知》
《产权交易合同》
《承诺函》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三亚业务部 郑女士 (0898)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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