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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常熟市常福街道盘锦东路7号不动产1#厂房及附属设备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01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8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5年10月15日 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出售常熟市常福街道盘锦东路7号不动产1#厂房及附属设备。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月2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2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不动产)为常熟市常福街道盘锦东路7号不动产1#厂房及附属设备,建成于2010年,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5)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5565号 ,权利人: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常熟市常福街道盘锦东路7号,证载资产建筑面积:95653.6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81787平方米,用途:工业 。
本次转让标的为该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1幢,土地面积46,50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2,203.88平方米;以及未在该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428平方米,附属设备:11项机器设备及11项电子设备。
目前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1#厂房登记在原整体产证下,尚未完成实体分割并取得独立权属证书。
标的资产无抵押,无担保,该资产目前正处于租赁期内,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市安嘉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安嘉禾资评报字[2025]第07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办事处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9月0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415.11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 联系人:缪茗舟0512-52841106;时间:工作日8:30-16:30。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才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房屋室内物品以房屋交付时室内实际存在的物品及其现状为准。
5、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常熟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鉴于转让标的资产为不动产权证【苏(2025)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5565号】中涉及的【1幢】不动产,目前登记在原整体产证下,尚未完成实体分割并取得权属证书。本次项目成交且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完成标的资产的不动产分割登记,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独立不动产权证。受让方已充分知悉并确认,该分割办证过程可能涉及行政审批、规划确认、税费缴纳等诸多环节,办理周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最终能否成功取得独立不动产权证取决于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存在无法办理的固有风险。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申请前,自行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分割条件、政策限制及办证流程进行全面的咨询、调查与判断,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全部法律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详细了解《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不动产所在属地政府签订《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8、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190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金额:2380万元
2、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5、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
备查文件
1、安嘉禾资评报字[2025]第075号
2、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25)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5565号,编号为苏(2022)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276号、《关于常熟市常福街道盘锦东路7号不动产1#厂房及附属设备公开转让项目的补充说明》
3、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常熟市常福街道锦东路7号不动产1#厂房及附属设备的批复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7、标的资产情况说明及标的资产清单
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 105 号狮山科技馆5楼 504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郭经理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0512-66987126
咨询时间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附件:
10. 《资产转让合同》-盘锦东路7号-0121.pdf
11.不动产权证-盘锦东路7号.pdf
13.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盘锦东路7号.pdf
14.资产标的情况说明.pdf
标的资产清单.pdf
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适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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