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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
(二)本标的物原抵债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并且其出价低于本标的物的原抵债价值。(关联方主要有以下类型:1、该企业的母公司;2、该企业的子公司;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非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
(五)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况:本标的物原抵债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并且其出价低于本标的物的原抵债价值。(关联方主要有以下类型:1、该企业的母公司;2、该企业的子公司;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六)因不符合条件参与受让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网站(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江苏产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二)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四)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五)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的承诺;(六)其他材料。三、江苏产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四、备查文件(一) 审计报告(武明星审字【2024】0903号);(二) 资产评估报告(苏国衡咨报字(2025)第Z0114号);(三) 标的公司2024年6月份财务报表;(四) 标的公司章程。
一、交纳:金额5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江苏产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江苏产权制订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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