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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036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出具的苏港会专审字[2025]B070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7月24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如为联合体参与受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材料。(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1.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2.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
3.保密承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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