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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资产转让(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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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资产转让(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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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69,138,176.99 元/批
保证金 300,000
房屋建筑面积5110.14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2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21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娜娜
联系电话:
15647472526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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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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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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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资产转让(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编号 N0109FC24627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25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69138176.99
评估基准日 2024-06-05
评估机构 内蒙古旭天资产评估中心(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69138176.99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葛永飞

联系电话:13847427181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资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须继续按资产现状(可维修、改善)用途使用,保证按处置前状态正常运行,同时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污水处理。

1、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资产转让。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法律纠纷及拖欠工程款等他项负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相应数量及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

2、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3、标的资产办理权属变更时涉及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提交:(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勘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挂牌公告期工作时间均可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完毕取得双方签章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

5、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使用权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或公告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以及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相关权属变更手续。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和资产保管责任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

勘验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84742718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25 00:00:00 至 2024-08-21 23:59:59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x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8-2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25 00:00:00-2024-08-2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资产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娜娜
咨询电话 1564747252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13038599186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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