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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100元
特别 告知
1.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2.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3.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4.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竞买人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人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向买受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1.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则上予以一次性付款。
2.如资金不足可通过银行商业贷款方式支付,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竞买人在报名前应确保其贷款资格已通过银行审核,首付款比例按银行有关房贷要求规定执行,但最少不得低于成交款的40%。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前往银行了解个人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否则成交后因贷款不成功导致违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贷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 ,联系人:许经理 1396119737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联系人:李经理 13915000171。
3.竞价成交后,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逾期付款,将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贷款付款的买受人应持续督促银行放贷,并确保余款于取得权证之日起90日内交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账,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5.银行贷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1)买受人应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需银行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次竞价的房产过户,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过户代办费用。
(3)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转让方已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在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另行向转让方支付。
(5)转让方房产过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方式:88061112;地址: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
2.标的交割:
(1)房屋成交款(含贷款部分)及服务费全部付清、房产过户完成,买受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由物业公司配合验房。
1. 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7日(联系后统一组织查看)。
1.缴纳:金额 100000 元,截止时间2019年1月17日 17:00(以到账为准),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0003。
交易价款的 1.2 %,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服务费缴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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