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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8号土地房产及地上广西南宁市上林县龙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0-293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7/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0/08/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8号出让地(土地使用面积367.65㎡)及地上酒店楼(总层数9层),广西南宁市上林县龙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整体转让。
标的坐落
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8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2479.31㎡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367.65㎡
使用期限
2050年1月15日止
2080年1月15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商服/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所在层数
1-9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于近期装修翻新
抵押情况
农商银行,抵押,权利价值1100万,约定期限2021年7月26日
配备电梯
有
欠费情况
标的简介
1.转让标的下的广西南宁市上林县龙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3日,2014年11月加盟城市便捷酒店连锁品牌,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店名叫城市便捷酒店上林龙湖路店,位于县城龙湖路8号,现有职工24人。根据公司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计2204.62万元,负债总额1109.51万元,所有者权益1095.13万元;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计2204.64万元,负债总额1109.43万元,所有者权益1290.71万元;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计2231.06万元,负债总额1104.43万元,所有者权益1126.81万元。公司经营收入稳定,利润可观。
2.转让标的下的土地,位于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8号,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面积367.65平方米,商服用途使用期限2050年1月15日止。
3.转让标的下的地上酒店楼共计9层,目前拥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建筑面积为2479.31平方米,实际场地面积为2962.15平方米。酒店楼距离上林东运汽车站不到100米,交通便利。酒店消防卫生等证照齐全,酒店建筑为自有物业,均已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酒店层高9层半,1层为酒店大堂,2-9层每层10个房间,共有80间客房,酒店年营业额约400万。酒店于近期刚装修翻新,图片详见附件下载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更换为不动产权证时,证书上的建筑面积将改为实际面积数,增加的面积数部分需补交出让金。该房产及土地目前抵押给农商银行,权利价值1100万元,设定抵押日期2018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
4.转让标的酒店旁还配套一栋3层的办公楼,为转让方自行建造,建筑面积约五百平方米,以及停车场三亩,可停放车辆五十辆,该办公室和停车场所在土地无产权证,为转让方租赁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或超出20年,具体租赁信息可向转让方咨询或到交易所查询。因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该办公室和停车场所租赁的土地面临超过20年租期无效,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其它情况
南宁市上林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位于广西中部,南宁市东北部,大明山东麓,北回归线横贯县境中部,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湿润温和,夏长冬短。上林县有“南宁后花园”之称,是广西传统节日“三月三”的发祥地和珠江流域龙母文化的源头。是首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生态示范区”,“中国长寿之乡”,“广西首批特色旅游名县”,号称“徐霞客最眷恋的地方”。近年来,上林县十分重视旅游名县的建设,全力打造“养生上林,壮族老家”名片。建设“三湖一寨”旅游景点,即大龙湖、云里湖、金莲湖、鼓鸣寨,引进了碧桂园房产品牌,计划引进一个五星级酒店知名品牌,在建的南宁到柳州第二条高速公路经过上林县城,届时上林到南宁高速只有60公里,这些都大大提高上林的知名度,吸引越来越多的区内外游客到上林旅游,休闲养生度假,吸引外来投资,带动上林的经济发展。
注:以上标的简介及其他情况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转让方实际数据资料及标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仅就转让委托方已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权属情况、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由转让委托方负责解释,意向方可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
2200万元(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㈣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 2 个自然月内,转让方应当自筹资金还清房产抵押贷款,并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房产解除抵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和进行股权变更,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及转、受让双方结转借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房权证换不动产证时需补缴的出让金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附件5)。(签约地点:南宁市)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期间损益。自挂牌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4.人员安置。不涉及。
5.债权债务。标的下的房产涉及农商银行的抵押贷款,由转让方自筹资金还款,并在规定的房产过户期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
6.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8号
展示时间:挂牌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07/16 至 2020/08/12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抵扣竞价服务费如有结余,结余部分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至2020年08月 13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支付的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如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不能通过以上方式实现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网络竞价须知.pdf
4.标的照片.zip
5.交易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 0771-5808802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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