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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实物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规定时间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向转让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待标的按转让方要求提取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计息退回至受让方;
3、 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相应的税费;
5、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转受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办理资产清点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0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
2、受让方在标的提取过程中须安全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验标的,全面了解标的具体情况(包括瑕疵、权属变更等事项);因受让方未尽尽调事宜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处置受让标的。
1、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标的展示地点:山东省莱阳市荆山路105号
3、标的展示联系人: 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06452929
请意向受让方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报名,请携带报名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报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721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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