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林木 船舶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湖南 黑龙江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北 河南
1 人关注6278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平南“富丽华花园”住宅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18-240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8月 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9月7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平南县平南镇罗合村平丹公路至江滨路之间,标的持有人为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平南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转让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面积为8.54亩。项目规划总投资4800万元,容积率≤3.5,建设规模共19900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完成“五通一平”和砌石挡土墙等工程,尚未启动地上建筑物建设。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转让底价
1277.00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0007420898848
法定代表人:黄端琨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决策文件
2018年第15次班子会决议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北部湾产权交易所E交易系统推指定送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受让;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书》(合同格式可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查阅)。
2.标的交割。受让方应在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书》之日起一年内对转让标的进行投资开发且投资达法定权属过户条件,同时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查阅《项目转让合同书》,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即表明:(1)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2)认可并接受《项目转让合同书》全部内容,同意在竞买成功后按此合同签署。2.受让方竞价成功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有违约,转让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等额的违约金,扣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高峰公司损失的,高峰公司有权继续追偿;双方办理完项目权属过户手续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付违约金后如有剩余的,剩余款项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受让方,期间不计利息。
1.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查阅《项目转让合同书》,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即表明:(1)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2)认可并接受《项目转让合同书》全部内容,同意在竞买成功后按此合同签署。
3.受让方在项目权属过户前如拟改变 “富丽华花园”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划,应以转让方的名义重新办理地块规划及建设项目备案手续,由受让方代理实施,在权属过户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转让方无关,如因受让方办理增加容积率等事项而实际导致高峰公司额外承担费用的,受让方据实予以补偿高峰公司;如项目规划及备案部门不予重新办理地块规划及建设项目备案手续,则受让方应继续对“富丽华花园”房地产项目进行建设。
4.项目转让后,权属过户前的建设及施工证件应以转让方名义办理,由受让方代理实施。受让方需承担项目投资建设中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及所有项目建设及施工证件费用。
5.为使项目尽快开发并达到过户条件,受让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720万元的投资建设费用。其中,该款项中的37.4万元用于支付因项目超过开工期限,需向平南县国土部门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实际费用以平南县国土局出具的通知为准),682.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以促使项目达到法定权属过户条件。
6.投资建设费用分三期支付:(1)受让方在《项目转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第一期投资建设费用人民币320万元;(2)高峰公司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的现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转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原件资料交付给受让方后15日内,受让方须支付第二期投资建设费用即人民币200万元;(3)剩余的投资建设费用即人民币200万元需在《项目转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7.《项目转让合同书》签订后,经转让方授权由受让方代办项目相关报建手续。如受让方未能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办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及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
8.项目开发施工中,由转让方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对转让标的开发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转让方派专员在施工期间不定期走访施工现场。招投标及委托工程监理单位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受让方承担。
9.在项目开发施工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经济赔偿由项目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行政责任。
10.项目建成达到过户条件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委托税务部门认定的评估公司或价格认证机构对办理权属过户时的转让标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由受让方负责办理项目的开发权、项目所有权及所属土地的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由受让方承担项目权属无法变更过户的法律风险。
12.权属过户变更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平南县平南镇平丹公路至江滨路之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 8月13 日至2018年 9月7 日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公告“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2点的约定,履约保证金抵扣违约金(如竞买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后的剩余款项将在项目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交易所无息退还。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公告“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2点的约定,履约保证金抵扣违约金(如竞买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后的剩余款项将在项目权属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交易所无息退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8月13 日10 :00
至2018年9 月10 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附件下载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3.交易须知.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韩经理 0771-5585032 18907715855
报名咨询
邓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其 他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