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定位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枢纽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是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整合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职责后重新设立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作为全省公共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平台,该中心全面承担着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矿业权出让及药械集中采购等提供场所、平台及专业化服务,以及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使命。
核心职能与一体化要素精准服务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全面承接全省各类主体的公共资源交易与综合要素流转服务。在巩固深化进场交易服务主业的基础上,中心积极开拓业务新赛道,全力推动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转型升级。2026年7月,中心正式印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事业“十五五”规划》,明确将持续扩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推动国有资产、矿业资源等国有产权类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并鼓励限额以下项目自愿进场交易,持续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数智赋能与智能评标阳光交易
在数字化转型与科技创新方面,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大力推行招投标智慧赋能。依托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心持续巩固“全省一网”集约化建设成果,聚焦招采全流程推进人工智能应用。2026年7月发布的“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搭建招标投标领域专业问答引擎、开发智能辅助评标大模型,力争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智能辅助评标省本级应用率不低于95%、全省不低于85%。同时,中心常态化开展评标错误快速纠正机制,推进评标场所工位制改造,逐步将“暗标盲评”扩面,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机制创新与降本减负规范监管
为激发市场活力并筑牢交易安全底线,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持续强化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根据2026年7月发布的最新规划,中心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交易服务指引,健全服务评价机制,确保市场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同时,中心严格落实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要求,强化异常低价审查,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此外,中心将建立和完善贯通省市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动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废止或禁止设置隐性门槛,为湖北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的要素配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