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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受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委托,对包钢巴润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不符合业绩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钢巴润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项目
二、项目编号:GF-SCB-1810-Y08-C-035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限价
1、服务内容: 包钢巴润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要求详见附件1。
2、本项目的服务限价:85000元(含税),供应商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进行报价。
3、服务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签之日起60日内。
4、付款方式:完成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后90日内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三项(提供合同复印件,与报价单一并上传);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要求仍参与报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价结束后,采购人在定标前有权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询价要求进行考察,如不满足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供应商注册为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会员(网址:http://www.nmcqjy.com),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上传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至报名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则重新组织采购。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5日
2.网上询价:至报名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且供应商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按照出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供应商。
3.本次网上询价按照总价进行网上询价。
4.网上询价为反向竞价,一次性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网上询价的时长为:30(分钟),起始价为:85000(元)(含税)。
(三)网上询价时间安排
限时网上询价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00—10:30
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六、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报价保证金金额:900人民币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18年10月26日上午9点;
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证金,其保证金无效。进入网上询价程序后,报价保证金转为网上询价保证金;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
3.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网上报名成功以后,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三)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将合同复印件送至招标中心307室,项目负责人收到合同复印件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账户;
2.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不具备报价条件仍参与报价,或恶意竞价、扰乱竞价秩序,或按其所报最终报价无法按公告要求供货的;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未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30日内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合同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
(3)供应商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发生其它违法违约情况的。
七、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baotoubide.com/)、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
八、采购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1/3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将成交服务费汇至招标中心成交服务费账户,并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服务费汇至如下账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424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963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网上询价(竞价)操作指南详见必得公司网址(http://www.baotoubide.com/)右下部分“常见问题”模块中进行下载
附件:
1、要求
要求
1、投标单位需组织过类似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能详细制定公司各生产工艺、外部环境事故情况下应急处理;
3、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必须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4、制定出的预案及处置方案必须组织逐项现场培训演练,通过公司自行组织的评审组评审要求;
5、每个预案及处理方案必须有流程有标准,便于可视化管理与执行;
6、预案必须能与周边及上级部门很好的衔接;
7、预案编制符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钢联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8、组织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三期。
2、合同模板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邮编: 014010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 话: 传真: E-mail: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话(传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2.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
3.应急预案编制的范围: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工作:
1.地点:
2.期限:
第三条 合同价款、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包括: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专家费、装订打印费等)
大写: 。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应急预案报告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安监部门备案,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将工作成品和有关资料转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知悉(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 相关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 五年 。
4.泄密责任: 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泄密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应急预案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形式: 提交正式应急预案报告纸质陆份和电子光盘贰份。
2.应急预案的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
3.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提交由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 甲、乙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客观、真实、可信、可行的书面材料;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出具应急预案编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在相关的安监部门备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甲方应确保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可信、合法、包括口述情况介绍(应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经双方现场人员签字认可);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及技术支持(如进行现场勘查、整改确认等):
(1)有专人陪同、负责
4.甲方应按时按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可信、合法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口述情况介绍(应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经双方现场人员签字认可);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为确保应急预案工作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如进行现场勘查、整改确认等);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4.项目所有工作均完成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拒绝交付应急预案报告书,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应尽下列义务:
1.乙方应准时向甲方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正式的应急预案,并对报告(书)的真实性、客观性、可信可行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种类、数量、或进入现场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的工作条件;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应急预案,乙方有赔偿义务。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应急预案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 每延误付款一日应当按合同金额的 1 ‰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约定,应当无偿补充完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对出具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责任,如因甲方所提供资料失实,而导致应急预案结果失误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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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 |
委托单位(甲方): |
受托单位(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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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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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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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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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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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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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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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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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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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单
报价单 序号 名称 总价(元) 服务时间 备注 1 包钢巴润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