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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
2026-2027年冬季除雪设备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2026-2027年冬季除雪设备租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2026-2027年冬季除雪设备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QTCG-ZB-DC-2026002;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4招标范围: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2026-2027年冬季除雪设备租赁;
2.5标段划分:本次除雪设备租赁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次只针对3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标段3:周口西工区、周营工区、王集工区商南分部及兰沈分部、西华东工区、秣陵工区。
3标段拟租赁设备数量如下:
序号 | 标段 | 工区 | 重型自卸货车租赁数量(台) | 装载机租赁数量(台) | 汽车起重机租赁数量(台) | 平地机租赁数量(台) |
1 | 3 | 周口西工区 | 5 | 2 | 1 | 1 |
2 | 西华东工区 | 8 | 2 | 2 | 1 | |
3 | 秣陵工区 | 9 | 2 | 2 | 2 | |
4 | 周营工区 | 9 | 2 | 0 | 2 | |
5 | 王集工区商南分部 | 6 | 1 | 1 | 1 | |
6 | 王集工区兰沈分部 | 4 | 1 | 0 | 1 | |
合计 | 41 | 10 | 6 | 8 | ||
3标段服务地点:
周口西工区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南高速康楼收费站南侧综合养护基地;
周营工区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秣陵镇秣陵收费站旁;
王集工区商南分部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商南高速淮阳收费站西南2公里处;
王集工区兰沈分部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兰沈高速太康北收费站院内;
西华东工区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清河驿镇大广高速西华收费站东侧西华东工区;
秣陵工区服务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大广高速项城停车区东区。
本次重型自卸货车到达位置以上述服务地点为主,若有特殊情况,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安排,在上述服务地点内进行调配。
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及平地机服务地点按照各承租工区要求。
2.6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分期租赁到场,租赁台班据实结算。如项目需要,该时间可延长。
2.7质量标准:租赁的车辆需运行正常,无故障,当年车辆保险需在保期内,除雪期间不得发生车辆脱审、脱保现象。
2.8标段限价:3标段租赁设备台班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单价(元/台/天) | 备注 |
3 | 重型自卸货车 | 载重≥12吨 | 台 | 41 | 297 | |
装载机 | 额定载重≥5吨 | 台 | 10 | 1500 | ||
汽车起重机 | 额定功率≥132KW | 台 | 6 | 1200 | ||
平地机 | 额定功率≥140KW | 台 | 8 | 3500 |
注:(1)以上单价组成情况:
①重型自卸货车台班单价:设备使用期间操作人员工资、9%税费、车辆的日常维修等与机械使用相关的费用以及出租人应履行该合同的一切费用;
招标人负责重型自卸货车在除雪施工使用期间的燃油费、通行费,以及重型自卸货车退场燃油费及通行费;
②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平地机台班单价:设备进退场所有费用,设备所有燃油费及通行费(如有),设备使用期间操作人员工资、9%税费、车辆的日常维修等与机械使用相关的费用以及出租人应履行该合同的一切费用;
重型自卸货车台班起算节点为设备进场并经双方签署《租赁设备进场交接单》后确认进场时间;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平地机台班必须经双方现场签认后方可纳入结算,无有效签认凭证的台班不予计量支付。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设备闲置、故障停工的时段,不计台班。
(2)每台重型自卸货车至少配备2名操作手,每台装载机至少配置1名操作手,每台汽车起重机至少配置1名操作手,每台平地机至少配置1名操作手;每名操作手仅允许固定对应一台设备,不得跨设备兼任;中标单位负责配套提供设备操作手并承担人员管理、薪酬、保险等全部责任,操作手须持证上岗。若出现操作手缺失、离岗、无法正常作业情形,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须及时补齐人员,保障设备正常投入使用;人员补充不及时造成项目停工、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租赁设备要求:
①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需为自有设备,车辆需运行正常,无故障,整体状况良好,当年车辆保险需在保险期内;中标人需在设备进场前提供重型自卸货车、汽车起重机需行车证,装载机及平地机合格证;
②重型自卸货车(后八轮)购置年限8年以内(购置日期在2018年11月1日之后);
③车辆设备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件齐全,涉及上路车辆必须缴纳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车辆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驾驶员意外险不低于100万元,车辆及驾驶员进场需提供上述保险及证件;
④重型自卸货车进退场时需配合招标人安装、拆卸除雪铲、撒布机;
(4)以上租赁数量及租赁时长为暂定数量、时长,招标人根据管理公司要求及天气情况增减租赁时间及数量,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重型自卸货车数量的增减,以经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数量、时长为准进行结算。
3.1企业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设备租赁能力,营业执照需有设备租赁等经营范围;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的业绩(不包含小型机械设备),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2)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后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相关信誉信息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3.5.1被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3.5.2与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合作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3.5.3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3.5.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存在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3.5.5围堵过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3.5.6在以往项目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3.5.7在以往项目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供货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8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zc.hnjttz.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过期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不予下载;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zc.hnjttz.com/#/)”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投标人操作指南”;
4.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3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方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已缴费但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作投标无效,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费电子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下载:点击网站首页登录投标人账号,进入【招采服务平台】-【开票查询】模块查看下载,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过期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不予下载;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4已办理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锁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程序,使用原账号和CA锁可在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适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19楼);
6.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报价端口随同投标报价一并上传,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有)、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1285998/4008280799;
6.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连霍高速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2315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交建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22523
邮箱:jjgczczx@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材料分公司纪检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371-62315551
河南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地址:https://sta.hnprec.com/expert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