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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电缆采购项目【竞价采购】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105292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计划采购电缆14138米,采购数量、规格型号详见下表:
注:采购数量为工程设计预估量,最终根据现场验收合格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1)供应商须随货提供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量后10日内将货物需求量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每延期一天,赔偿采购人损失5000元,在材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五天,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3)供货期内,无论原材料价格如何波动,均严格执行供应商的成交单价; 9、验收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验收及材料检测,若发现供应商无供货能力、最终验收不合格,或经第三方检测认定材料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采购人可顺延至下一合格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包括工期延误、返工等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发现供应商无供货能力、最终验收不合格,或经第三方检测认定材料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4)供应商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如为经销商的提供其上游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提供证书扫描件); | ||||
注: |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15:00至2026年11月4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2、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不支持使用电子保函。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预计采购数量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7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且在竞价有效期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竞价有效期 | 60日。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20%材料预付款,货物送达各嘎查村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项目部与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卸货,采购人一次性进行结算,供应商需提供货物清单、双方签章的验收单、付款申请书、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通知书及合同,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履行付款手续,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款。结算预留总结算价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发票要求: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