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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产权集团”)受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 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QT203126100038
1.2项目名称: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
1.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范围为印刷品,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交付期限: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7付款方式:货到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79万元(大写金额:柒拾玖万元整)(含税价格)
四、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11:00-2026年10月30日 13:00
评审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30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确立意向供应商法律地位的文件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以内提供售后服务,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清单明细中的规格型号及设计方案执行;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4意向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20个自然日将所需货品送于采购方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5意向供应商所提供的印刷品须经需求方确认版本后方可提供,并承诺服务目标为优质服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6生产基地:意向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固定生产场地作为生产基地,具备完善的加工生产条件,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7财务要求:意向供应商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5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标书内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8纳税及社保要求: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内附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意向供应商需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5.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参与;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响应文件内附信誉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及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5.10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响应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报名无效。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如因此产生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12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成交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时,以上条款均为必须满足项,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审核结果为不合格,其报价无效。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7日11:00-2026年10月30日13:00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采购保证金
7.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7.2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600元(大写:壹万肆仟陆佰元整)
7.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
税号:91220101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370118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采购文件所注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cpreccg@163.com。
八、采购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3:30,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评标评审专用场地。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一正三副,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 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选择评分次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7398号水文化生态园1号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166885967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53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