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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0对加油站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101024202609001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 | 1、合作内容: 拟通过本次采购确定1名供应商为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50对(100座)加油站提供加油业务劳务外包服务。 2、50对(100座)加油站名单如下: 长株潭区域11对:长沙西、金鱼石、宁乡、湘乡东、江背、射埠东、湘乡南、醴陵南、毛田、瓷城北、宁乡南; 张湘怀区域9对:凤凰西、枹木园、辰溪北、西晃山、会同、排牙山、永定、张家界、高坪; 岳益常区域10对:益阳、汉寿、黄家湖(资阳)、浮邱山、屈子祠、湘阴南、永安、三仙湖、古楼、南江; 邵永区域11.5对:邵东、吉庆、车田江、城步、绥宁、东安、巡田、南山(单座)、回龙寺、荷香桥、金石桥、邓家铺; 衡郴区域8.5对:舂陵江、罗桥、郴州北、常宁西、安仁南、安仁、耒阳北、福田、衡阳北(线下站,单座)。 本次采购范围为上述50对(100座)加油站加油业务劳务外包服务,如合同期内有调整,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3、上限价: 劳务外包总费用=劳务外包人员实际人力成本+税费+外包服务费(含税)。 其中,人力成本以采购人对劳务外包人员薪酬制度及考核结果为依据;外包服务费单价上限为245元/人/月(含税价)。 4、合同期限: 按照“1+1+1”(年)的模式签订合同。 5、约束机制: (1)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全部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成果结算,违约金不超过标段月度服务费总额的30%,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2)被媒体曝光、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导致企业品牌声誉受损,按月度服务费总额的10%-20%计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3)劳务外包人员违反安全禁令、操作规程导致罚款或停业整顿,按月度服务费总额的10%-20%计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6、人员要求: (1)按照每对加油站日均销量,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如下(人员配备以上个月日均销量配备,单站按照不低于3人配备): 日均销量5吨及以下,最低配备6人; 日均销量5-10吨(含),最低配备8人; 日均销量10-20吨(含),最低配备10人; 日均销量20-30吨(含),最低配备12人; 日均销量30吨以上,最低配备14人; 基于2026年7月日均销量,本次采购加油业务劳务外包服务的50对(100座)加油站目前配备加油员386人。 (2)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含临时工)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根据实际人数计算人头服务费。临时员工服务费按照实际用工天数/当月天数计算,总额不超过5万元/年。 (3)供应商与外包人员劳动合同须向采购人报备。供应商须与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用工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如供应商不与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实进行赔偿。 (4)如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具备正常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调整。 (5)供应商须配备本项目专职对接人员1名,并配备固定办公场所。 5、其他要求: (1)外包费按照月度支付,采购人对外包站点员工工资核发情况进行监管。劳务外包用工人员的工资、社保、节日慰问费、伙食费、服装费等人力成本需开设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供应商每月提交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采购人进行履约核查。若供应商出现欠薪风险,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员工工资发放;供应商拒不履行,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同时启动合同违约追责。 (2)外包供应商需承担员工管理、残保金缴纳、处置工伤事故、辞退赔偿、离职经济补偿、各类劳务争议纠纷等全部人员用工风险;若给采购人造成赔偿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为外包员工唯一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全部法定责任;供应商必须投保足额雇主责任险(单人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保险覆盖全部合同周期。采购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履行统一协调、安全监督义务,不因外包免除采购人法定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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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同时将纸质审查资料送达湖南联交所。 | ||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管理经营资质。 (3)提供一个近三年(是指2023年9月1日至竞价截止时间止)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发票证明) (4)提供专职对接人员基本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 (5)供应商须承诺:为所有加油业务劳务外包人员唯一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全部法定责任。并为上述人员投保足额雇主责任险(单人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保险覆盖全部合同周期。(格式自拟) (6)企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是指2023年8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出具承诺函:在最近三年内(是指2023年8月1日至竞价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违法记录,没有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履约黑名单。格式自拟。 2、其他要求: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9月4日14:00至2026年9月9日14: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1、报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以原成交价格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委托采购。 | ||
服务费 | 1、以合同期内外包费用总额(即成交单价*386人*36个月)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货物、服务 | ||
500 以下 | 1.2%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45% | ||
5000-10000 | 0.25%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1、保证金账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2、服务费支付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结算方式及奖惩规则: 合同生效后,该项目业务外包费用采取月结、年度清算法的方式。 每月结束后,采购人对外包站点员工工资核发情况进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供应商每月提交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采购人进行履约核查。若供应商出现欠薪风险,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动用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员工工资发放;供应商拒不履行,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同时启动合同违约追责。 双方约定采取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结算,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将应付款项直接转账到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号。 由于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
发布媒体 |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http://www.hnae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3874355112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9082(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731-85196379。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附件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