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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商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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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5.00万元
保证金额: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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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商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

发布时间 2026-08-07 10:23:52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商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

项目编号

QT304526083664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询价通知单,最低评审价格法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商服务项目;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止
5、服务地点:金山热电公司

6、服务要求:

1)解答采购人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以及采购人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采购人草拟、审查、修改采购人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日常合同、合同、相关交易文本、补充合同、备忘录、承诺书、公函、律师函、催款函、法律声明等。

2)结合目前最新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的现状,服务律师需提出业务发展前瞻性建议,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3)为采购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应对策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4)协助采购人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与完善,包括根据需要列席或见证公司相关会议,协助公司相应决策文件与对外文件的起草、审定。

5)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制定或拟实施的相关合同、文件可能存在法律、政策障碍或风险时,服务律师需及时反映,书面提交法律风险告知书。

6)协助采购人开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示企业法律风险,协助采购人对企业经营决策提出法律防范措施;对采购人经营过程中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评估意见,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为采购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产、应收账款、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提供咨询建议和方案。

8)关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最新动态,提供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并协助采购人完善常用合同模板、企业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协助采购人对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开展现场法律培训或举办法律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内容由采购人决定。

9)经济合同、制度、条款等常规法律文书金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合同,在48小时之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他合同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并在相应审核文件上签字。重大决策事项1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紧急法律文书,2小时内提供初步审核意见。

10)为采购人经营、采购提供项目法律支持,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11)供应商需每周提供至少两天(不少于16个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现场服务人员需为具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采购人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供应商未按约定坐班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考核或者解除合同

12)就采购人可能遇到的急需解决的法律事务,供应商律师将在两个小时内到达工作现场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如遇重大疑难法律事务,供应商应在24—48小时内(含节假日在内)为采购人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

13)为采购人投资的子公司随时提供日常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指导等法律服务。

14)针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使用的电力服务制式合同文本中存在的可能对采购人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采购人重大风险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及提示。

15)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杂项事务。

16)为采购人在电力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投标过程中,审查采购人向招标方提交的投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保证这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避免因其内容或形式上的不合法而导致废标的产生。

17)协助采购人健全法务体系管理制度。

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注:本采购公告全部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6-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6〕83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震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启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励炜律师事务所、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至少由3人组成,负责人律师应当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团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4)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

①拟派律师应熟悉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并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实战经验,熟悉日常法律服务、工程建设、公司法、合同管理、劳动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业务,熟悉类似行业法律法规;

5)《询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未在采购人列出的禁止供应商在限制期内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负面清单中。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6年8月7日12:00至2026年8月12日12: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首次询比采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有一家;

4、重新询比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6、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7、报价不允许小于0。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hjy@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等行为;最终导致项目无成交结果的,采购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报价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E交易平台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E交易平台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签约后30日内付款50%,合同结束后支付5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阳高村

联系人:秦岩

联系电话:13948512148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郝江杬

联系电话:18586098102、0471-3473023

邮箱:nmgcqhjy@163.com

监督部门:综合部

监督电话:04713305623

邮箱:1246325336@qq.com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采购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2)针对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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