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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18586098101@163.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服务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①具备满足生产需求的装载机和自卸车;设备手续齐全,具备资质,车辆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②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及相关工艺工序标准,按照采购人管理要求,履行安全、质量等相关管理责任,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现场管理,服从采购人考核);
(4)提供《竞价授权报名表》(按公告附件要求填写完整);
(5)提供《分项报价表》(按公告附件要求填写完整,该表中计算得到的综合单价,须与系统中最终的综合单价报价一致)。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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