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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榨季生产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榨季生产性用车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DJGS-FW-2025-0003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方式:询(比)价-公开
5.采购(服务)期限:2025/2026榨季
6.采购(服务)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东风社区
7.采购(服务)内容:动力车间铲蔗渣、制炼铲石灰、炉渣、动力车间炉渣灰清运、制炼积垢清运厂内货物倒运、生产区囤甘蔗倒运、生产区垃圾清运、小钩机/抓机作业工时费、生产用物资装卸及搬运、沉渣池蔗渣灰清运出厂、除杂系统蔗泥(叶)、除杂系统蔗泥(叶)清理堆场及处置、各车间部门临时吊装作业、产品物资、各种原辅料、备品备件、设备等运输共14项业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具备招标方(邀请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对从事本服务项目所投入使用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核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及附件的全部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谈判无效;
4.费用:招标文件费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缴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和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
1.1.本项目报价文件为商务标,投标报价文件一式二份。
1.2.报价内容中的要求和数量以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事项及要求》为准。
1.3.交货地点、日期:具体以本采购文件附件一《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榨季生产性用车租赁项目(邀请报价书)》中执行。
1.4.报价文件应标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报价文件应标明报价人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填写完成后需报价人盖章确认。报价单要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或行间字间插字,报价单内容不得是手写,并填好合计数。否则报价表被视为无效报价书。将取消供应商的评议资格。
2.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
2.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2.2.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2.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2.2.报价承诺书
2.2.3.信用声明函
2.2.4.服务承诺
2.2.5.报价单
2.2.6.业绩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地 点: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
七、其他
1.如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请联系以下人员:
商务报价联系人:谢女士 17777185299
技术咨询联系人:覃先生 13707865336
2.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招标事项及要求
项目概况:
序号 | 工作项目 | 使用车型 | 使用定量 (台/日) | 备注 |
1 | 动力车间铲蔗渣 | 大铲车 | 6 | 按使用量,按日结算 |
2 | 制炼铲石灰、炉渣上车 | 小铲车 | 按月包干 | |
3 | 动力车间炉渣灰清运 | 垃圾车 | 按实际工作量 | |
4 | 制炼积垢清理 | 自卸运输车 | 按实际工作量 | |
5 | 沉渣池蔗渣灰清运出厂 | 垃圾车 | 按实际工作量 | |
6 | 除杂系统蔗泥(叶) | 自卸运输车 | 8 | 按实际台班 |
7 | 除杂系统蔗泥(叶)清理堆场及处理 | 年度总包价 | ||
8 | 公司内货物倒运 | 货车 | 按实际工作量 | |
9 | 生产区囤甘蔗倒运 | 自卸车运输车 | 按实际工作量 | |
10 | 生产区垃圾清运 | 自卸车运输车 | 按实际工作量计,停炉日止(灰渣池外围清净) | |
11 | 小钩机/抓机作业 工时费 | 小型钩机/抓机 | 按使用量,按日结算 | |
12 | 生产性物资装卸及搬运 | 叉车 | 榨季总包价 | |
13 | 各部门临时吊装作业 | 叉车 | 按实际台班 | |
14 | 生产物资、原辅料、设备、备品配件相关运输 | 9.6货车(东江→武鸣、南宁、柳州等) | 按每车结算,基本路线:东江↔武鸣,东江↔南宁,东江↔柳州 | |
技术要求: 1.中标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中标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如因此耽误招标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招标方赔偿损失。(中标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2.中标方应按招标方工作要求使用设备,以确保招标方生产工作项目的正常使用。 3.中标方出租给招标方的车辆在招标方榨季生产期间,需全天24小时在招标方作业现场工作或待命,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作业任务。停榨检修期间要随叫随到。 | ||||
第三章 交付条款
一、验收标准:中标方按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提供租赁服务,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准。
二、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准。
三、服务地点: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南宁市武鸣区东风社区)
四、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准。
五、违约责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加工进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它
1、凡与本合同或订单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妥,则提交到合同签订地有关部门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
2、本合同或订单在双方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