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生产部的委托,对包钢焦化厂翻车机卸车后清理车辆、捆绑车门业务进行招标。诚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项目编号
SCB-1703-YU-C-126
2.项目概况
包钢焦化厂翻车机卸车后清理车辆、捆绑车门业务,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51元/车(数量14450车),服务期限半年,投标保证金7000元,具体内容及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要求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2投标时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作为备档。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www.nmcqjy.com)网站会员并领取CA。
4.4 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领取CA、投标等具体操作事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
4.5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咨询电话:400-0471-212 、0471-347302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5.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50 元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会弹出缴费提示,请按平台提示信息汇款至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未到账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3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要求
6.1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1 日 17 时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报名后,平台会提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按平台提示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平台提供的账户。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 10 时(北京时间)。
7.2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7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20 至 9:50 (北京时间),接收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401房间。
7.3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404房间。
7.4拒绝接收未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注册并投标成功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www.nmcqjy.com)等上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2930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联系方式:姚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2
包钢招标中心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