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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股权转让,这些区别需看清

发布时间 2023-06-19 17:48:39 759次阅读 e交易平台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现实中往往出现将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混淆的情况,其实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两者分开看,也各有优劣,企业应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一、股权转让的优点

1、程序相对简单

股权转让通常有两种情形: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该转让行为既不影响公司的资合性质也不会造成人合的矛盾,因此公司法对此无限制,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的比例、价格、时间等事项达成协议即可,其他股东无权干涉。对外转让是指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即引入新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对外向非股东方转让股权,适用的是股东人头决,而非资本多数决,转让股权事宜无须召开股东会表决,只需出让股权股东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接到该股东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过半数同意转让则新股东进入;过半数不同意转让则应当购买该股东的股权;既不购买也不同意转让的,视为同意转让。

2、有利于股东收回投资款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在公司成立后,股东要收回出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主要方法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回购股份、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在以上几种方式中,股权转让是股东收回投资款非常有效的方法。且,由于股权转让是股东的个人行为,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后,就可以拿到股权转让的对价金,高效便捷。

二、股权转让的缺点

1、对公司后续发展不利。

原股东股权转让后,实现了资产变现,投资全部或者部分收回,那么对于公司进一步发展而言其与公司的利益是全部或者部分解除的关系,如果新股东仍然希望原股东继续投入资金和精力发展公司的话,无疑是不利的。

2、股权转让后,没有如实出资的原股东仍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转让,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根据以上规定,股权转让后,出资不实的原始股东和受让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之后原始股东和受让人之间再解决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不会对公司的发展壮大产生有利影响。

由于股权转让是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外部的第三人,此转让行为并不会带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因此也无法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压力问题,即股权转让多数时候是股东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一般而言不会对公司的发展壮大产生有利影响。

4、转让股权的股东要交税。

股东个人转让股权的,对于股权转让的获利收入,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三、增资扩股的优点

1、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经济实力增强。

增资扩股中的资金承受方为企业本身,而非该企业的股东,增资扩股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自有资本,不需要还本付息;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决定,所以财务压力较小。另外,增资扩股的“资金”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尤其是非现金出资,往往会比单纯的筹集现金更能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更大。

2、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手段来调整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

公司的发展要求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外部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的,而增资扩股无疑是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的重要手段。

3、增资扩股可以提高公司公信力,使企业获得某些法定资质。

一个公司的规模越大,通常会被认为实力越强,而增资扩股就是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信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另外,在我国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亦是获得某些法定资质的主要条件,那些注册资本达不到标准的公司,要想获得相应的法定资质,必须进行增资扩股。

4、引进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可以给公司带来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让公司的竞争力在短期内大幅提升。一家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引进不同的战略投资者,而增资扩股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增资扩股的缺点

1、程序复杂

增资扩股属于公司重大决策问题,因此,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是增资扩股的必经程序,而且采用的是资本多数决而非股东人头决。另外,由股东会对增资做出特别决议后,还应当依法修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东认缴出资的条款,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资本后如果股东将来缺钱,不能从公司中撤出注册资本。

如前所述,与股权转让的对价金不同,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融资到的资金性质属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公司增加资本后,股东即使缺钱也不能随意撤回出资,除非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出去获得资金或者通过复杂的减资程序撤回出资。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现实中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同时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还需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相关手续。此外,如果为标的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那么无论是该公司的增资扩股或者是股权转让都需经审查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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