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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连载——乌兰察布篇

发布时间 2022-06-20 16:58:44 1957次阅读 e交易平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合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履行区属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积极发挥市场化资源配置效能,打造自治区阳光交易和采购平台,构筑“不能腐”的机制和屏障。同时,通过覆盖全区12盟市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区统一、专业、高效的落地服务,在规范各盟市国有资产交易、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实施阳光采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服务全区的阳光交易平台和极具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的区域要素市场,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筑牢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深度服务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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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服务乌兰察布市国有资产规范流转与优化配置,与当地市属国有企业乌兰察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成立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乌兰察布服务机构,承担市本级及所属旗县区产权交易落地服务职能,同时也是乌兰察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组成部分。

     2020年,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国有资产交易的通知》(乌政办字〔2020〕32号),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由乌兰察布服务机构提供落地服务”。同年,乌兰察布市国资委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乌国资发〔2020〕72号)明确,“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搭建运营乌兰察布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乌兰察布服务机构提供属地化服务”,并要求市属企业充分利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实现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交易。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产权交易和阳光采购文件精神,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乌兰察布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则、统一系统、统一操作、统一监测、统一信息披露、统一网上交易”的产权市场“六统一”要求,为乌兰察布地区国有资产交易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优质服务,建设了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产权交易大厅和招投标采购场所,依托通联全国的产权交易互联网云平台、全媒体信息发布矩阵、“10万+”的投资人数据库、覆盖交易前中后端的专业会员服务体系,将乌兰察布地区的资产、资源充分融入全国产权大市场,实现价格和投资人的双重发现功能。截至2022年5月底,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乌兰察布地区累计成交产权交易项目金额1.4亿元,在规范交易的同时,为当地国有资产实现增值超670万元;累计完成采购项目金额7400万元,为国有企业降成本达940万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乌兰察布服务机构在有效推动当地国有产权交易和阳光采购服务质效提档升级的同时,形成了多个社会影响力广、示范效应强的优质案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乌兰察布市“乌兰美健康养老提升采购”项目,通过异地开评标方式完成,采购总金额1515万元,成交金额1280万元,节资率达15%。“内蒙古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公司88.14%国有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挂牌金额8055万元,经过来自全国5个省市12个地区的投资人15轮次的激烈竞价,最终以1.65亿元成交,增值率高达105%。

     4月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明确将产权交易市场定位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市场设施,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要素资源交易市场核心企业,将继续协同各盟市合作机构,按照《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深化合作,奋发有为,开创自治区要素资源交易市场协同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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