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多次失败怎么办?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公开招标三次均失败了。目前该项目急于实施。请问由于时间关系是否可以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吗?
本项目可以不再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本项目是企业投资项目,如果是核准类项目,可以在报当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如果是备案类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该项目依法不再进行招标后,可以根据企业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直接发包或者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可以没有招标人代表?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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