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招标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投标过程包括资格预审,准备投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等。投标阶段的具体工作,可由采购单位自行处理,如因人力、技术等原因不能自行处理的,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处理。
对大型或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设备,在正式组织招标之前,先对供应商的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资质预审减少了供应商数量,避免不合格供应商造成的精力和金钱浪费,也减轻了采购单位的工作量。
如需要进行资格预审,采购单位应事先在指定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通知,说明资格预审的要求、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格预审的最晚日期。初审资格要求除了满足“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经验和条件。
采购单位在发出资格预审通知后,应立即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单位根据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料预审申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权继续投标。
投标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基础,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招标文件是订立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的大部分都要写进合同中。所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影响着采购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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