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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番!晋城市政府采购2020年交易额突破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3-17 17:32:42 1401次阅读 e交易平台

2020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积极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

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透明度

完善电子卖场制度建设

在优化电子卖场营商环境上

勤耕不辍,大胆创新

推进电子卖场业务不断增长

全年平台交易订单数超过1100多笔

交易额突破5000万元

较去年相比

交易额增幅100.33%

实现交易翻番!


晋城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由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上下联动、数据集中、资源共享”为原则,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借鉴优秀电商平台优点搭建的政府采购小额交易平台。

一、简化采购程序,落实主体责任

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电子卖场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定点印刷)一体纳入。采购人结合内控制度可以选择直购、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规则简单,无需交易费用,直购下单就送货,竞价3个工作日就出结果。采购过程全程留痕,结果公开,成交记录、成交合同网上可查,方便了采购人开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入驻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供应商重新登记入驻的通知,规范供应商入驻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电子卖场实行承诺制入驻,降低了供应商入驻门槛,凡是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只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按照入驻流程申请,当天就可入驻成功,参与政府采购。截至目前,电子卖场共计入驻供应商288家,上架商品共计10万件有余,满足了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出台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协调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晋城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一是规范电子卖场管理,对电子卖场当事人权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履约验收、监督管理、供应商准入(退出)及商品发布和维护应满足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二是明确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卖场供应商准入审核和年度考核,并对卖场商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移交财政部门查处。三是严格考核评比。对供应商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评价考核、业绩考核和履约考核三方面,其中履约考核50分,突出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导向的监管方式。四是鼓励进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或服务,鼓励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采购人可依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无需备案及录入备案信息。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市构建采购交易透明、主体权责明确,市场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四、监管服务并重,构建诚信体系

通过信息公开、中心巡查以及财政部门监督等多维度监管,实现对采购主体、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全方位监管,推进阳光采购;通过处理质疑、举报等手段强化事后监管,构建诚信体系;利用大数据分析预警提升监管效率,创新探索间接监管的新模式。

2020年以来,中心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电子卖场的推广和服务上,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为本地厂商和供应商入驻提供便利化通道与服务。目前,供应商以及商品的审核机制已趋于完善,满足了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供应商的需要。同时电子卖场积极探索通过多渠道、智能化的大数据云服务解决财政、采购人、供应商等各类用户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和创新不断向物有所值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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