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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调查的代理费应如何收取?

发布时间 2025-10-22 09:10:39 691次阅读 e交易平台

问: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和批量采购达到限额标准需开展分散采购,如本年度内单位要实施多个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是否必须多个项目批量采购,不能单个项目采购。

单项或批量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实际执行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及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采购项目执行,不同品目或类别的项目不必须打包批量采购,但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具体指哪些项目,医院购买设备及试剂耗材是否属于此列?

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是指服务类项目,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公共服务等。医院购买的设备及试剂耗材是货物类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问:需求管理办法中规定,超过100万采购前需要进行重点审查、超过1000万采购前需进行需求调查,若让代理机构执行,它们收取费用是否有相关标准或依据?

目前暂无相关收费标准,具体费用可由采购人和其委托的机构通过协商方式确定。

政府采购

问: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中某项目采购金额100万,其中集中采购目录内占比金额30万,不超过30%比例,且不是核心产品。此项目怎样区分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比例占比达到多少才适合分散采购,法律依据,谢谢!

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如果采购项目中既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也有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品目,若无法进行分割,则应当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甲公司为上市企业,应为大型企业,其全资控股公司(乙公司)根据数据申明其为小型企业,乙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丙公司)申明为中型企业,是否存在故意避掉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其中,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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