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3397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10196.2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5%股权转让底价为6411.051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转让底价为3785.15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成交金额高出转让底价的部分属于标的企业45%股权的溢价。
2.本次转让方转让对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共计七笔,总计3785.15万元,其中本金3187.48万元,利息597.67万元,明细如下:
(1)借款本金1350万元,2023年6月25日出借,借款期限1年,借款期限内不计利息。
(2)借款本金540万,2021年4月30日出借,借款期限3年,按照年利率7.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191.93万元。
(3)借款本金630万,2021年6月25日出借,借款期限3年,按照年利率7.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216.56万元。
(4)借款本金540万,2021年8月19日出借,借款期限3年,按照年利率7.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179.44万元。
(5)借款本金37万,2024年8月29日出借,借款期限1年,按照年利率6.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3.27万元。
(6)借款本金58.94万,2024年11月19日出借,借款期限1年,按照年利率6.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4.33万元。
(7)借款本金31.54万,2024年12月19日出借,借款期限1年,按照年利率6.5%计息,暂计息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2.15万元。
上述利息计算暂计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至价款支付日期间的利息,在债权转让底价基础上据实计取(即竞买方实际付款金额为:转让标的挂牌成交价款+前述另行据实计取的利息,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金额×合同约定年利率÷360×借款天数)。
3.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作为标的企业在邮储银行借款项下的担保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为承担担保义务已支出229.13万元,剩余借款本金2773.6万元以及相应利息(以邮储银行计算数据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向标的企业提供专项借款或提供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使得标的企业足额偿还截至提供当日的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已支出的所有费用及剩余全部借款本息。此项义务的履行是产权交割的前置条件之一。
4.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的以下瑕疵或风险:(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2)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完全一致,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3)标的债权中借款人存在涉诉、被执行的情况,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4)其他无法实现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
5.标的企业存在涉诉事宜,企业账户及采矿权已被查封,其中(2023)豫0482民初9164号案件涉及金额本金1000万元、资金占用费52.7767万元以及按照LPR标准,分期、分段计算的金额;(2025)豫0482民初5457号案件涉及金额11956638.67元及利息为324329.4元(暂计至2025年7月1日);具体详见相关案件裁判文书。
6.标的企业存在未按照汝州市地质矿产局规定缴纳出让金事宜,涉及金额4762万元以及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标的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5】212号)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