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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194号陈李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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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415,847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4,247,541元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11-02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13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先生、谭小姐
联系电话:
020-96100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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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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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4533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
标的名称 整体出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194号陈李济大厦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可开展文旅文创、珠宝轻奢、汽车展厅、数码科技、医药健康、营养保健、特色餐饮等合规商业业态)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酒店/民宿,电梯房,可注册办公,创业首选,交通便利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415,847.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比例为3%,递增基数为当期正在执行的租金标准。
标的面积(总面积) 8635.1201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0年
免租期限 总计最长不超过10个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首次装修免租期 6 个月(若承租人提前退租且最终租期不足5年的,承租方须按实际承租期折算平均每年对应的免租期,如超过实际承租年限对应的免租期,则承租方须补交租金);第二部分,承租方实际承租年限满 5 年的,承租方再次申请4 个月免租期。(所有免租期仅免除租金,其他费用不予减免)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2604号8635.1201工业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权属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本次项目出租方为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意向承租方需知悉并了解上述物业产权状况,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消防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4533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
标的名称
整体出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194号陈李济大厦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可开展文旅文创、珠宝轻奢、汽车展厅、数码科技、医药健康、营养保健、特色餐饮等合规商业业态)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酒店/民宿,电梯房,可注册办公,创业首选,交通便利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415,847.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比例为3%,递增基数为当期正在执行的租金标准。
标的面积(总面积)
8635.1201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0年
免租期限
总计最长不超过10个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首次装修免租期 6 个月(若承租人提前退租且最终租期不足5年的,承租方须按实际承租期折算平均每年对应的免租期,如超过实际承租年限对应的免租期,则承租方须补交租金);第二部分,承租方实际承租年限满 5 年的,承租方再次申请4 个月免租期。(所有免租期仅免除租金,其他费用不予减免)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2604号8635.1201工业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权属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本次项目出租方为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意向承租方需知悉并了解上述物业产权状况,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消防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李女士, 电话:13609038787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评审室
2.评审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评审室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5
5.评审规则说明: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分(价格评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分(价格评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挂牌价格1415847.00元/月/总面积。《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价格评分(价格评审)1.基准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最高有效报价
2.价格得分=(报价÷基准价)×权重40%×100
0.040.0
3企业实力(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供的注册资本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盈亏情况以利润表的净利润为准),对其盈利能力等进行综合性评分;按实际存续的已审计年度财务数据分级计分;无对应年度审计报告则该年度按0分计:
1.2023-2025 年度连续3年(净利润为正数)盈利得5 分;2023-2025年度其中两年(任意两年)盈利(净利润为正数)得3 分;2023-2025年度仅一年(净利润为正数)盈利得 1 分;三年均亏损(净利润均为负数)得 0 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按2025年净利润额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其他得0分(意向方2025年利润额排名相同则排名并列,下一个名次不被占位,例如:当排名并列第一时均得5分,下一名次为第二得3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得5分。
3. 注册资本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不含)得1分,人民币500万元(含)-800万元(含)得2分,人民币800万元(不含)-1100万元(含)得3分,人民币1100万元(不含)-1400万元(含)得4分,人民币1400万元(不含)-1700万元(含)得5分,人民币17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得6分,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
①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③如为联合体承租,则联合体成员满足上述要求对应最高得分为联合体得分;
④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证明。
0.017.0
4运营经验(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或其关联企业正在运营的项目经营经验进行评分,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1.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超过10000㎡(不含10000㎡)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
2.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达8000㎡(含8000㎡)-10000㎡(含10000㎡)之间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
3.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达6000㎡(含6000㎡)-8000㎡(不含8000㎡)之间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注:
①本项最高得分8分,1-3项不重复计算分数,同一业绩仅选取单个最优项目计分,不累计多个项目得分;②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合同只认定为1个经营经验;
③经营面积以项目合同内信息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租赁双方公章、签订时间、租赁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④关联企业:意向方控股股东或意向方投资控股的企业,关联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为准;
⑤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⑥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⑦如为联合体承租,则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不重复得分,本项按联合体单一成员提交资料的最高得分计算。
0.08.0
5商业品牌(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内商业业态进行评分,意向方须提拟进驻的相关零售品牌介绍,广州市区域内首店的证明资料:
1.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且是智慧、智能体验类新零售品牌等新消费业态,得5分;
2.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得3分;
3.非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得0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分5分;②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③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④广州市区域首店指品牌第一次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设立门店;可接受证明材料包括品牌方出具授权/首店说明函、品牌总部文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品牌方公章或意向承租方公章。
0.05.0
6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供的《商业运营方案》横向比较,方案须含业态布局、客流引流方案、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及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等内容。
1、业态布局(分值6分):
(1)优秀(6分):方案完整列明各楼层业态分区、列明各区域拟入驻业态清单、业态分布符合本招租文件要求的允许业态范围、明确各区域面积配比、业态与项目定位、客群需求高度匹配。
(2)良好(4分):方案列明业态大类、未细化楼层分区及面积配比、但业态均在允许范围内、业态基本匹配项目整体定位。
(3)一般(2分):方案仅简单描述业态方向,无分区、面积说明,或业态匹配度与项目定位存在偏差。
(4)较差(0分):方案列明业态包含本文件禁止业态、未提供业态布局章节,或业态与项目定位严重不符。
2、客流引流方案(分值6分):
(1)优秀(6分):能出具具体宣传活动方案,包含包括线上线下多元渠道引流及转化机制。
(2)良好(4分):能出具宣传活动方案,仅包括线上线下其一的引流方案和转化机制。
(3)一般(2分):宣传活动方案仅包括线上线下其一的引流方案,无转化机制。
(4)较差(0分):宣传活动方案未体现引流方案。
3、投资额落地证明(分值6分):
(1)优秀(6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均明确。
(2)良好(4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仅明确其中两项。
(3)一般(2分):投资落地、资来源金、落地周期仅明确其中一项。
(4)较差(0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均未明确。
4、场地装修效果图(分值6分):
(1)优秀(6分):装修效果图清晰列明业态大类,细化楼层分区及业态类型,效果图和场景展示效果贴合业态布局,装修风格中岭南文化特色凸显。
(2)良好(4分):装修效果图基本列明业态大类,效果图和场景展示基本贴合业态布局,装修风格基本呈现岭南文化特色。
(3)一般(2分):装修效果图与业态布局不清晰,两者贴合度一般,场景展示效果、装修风格中岭南文化特色不明显。
(4)较差(0分):未按业态分裂出具场地装修效果图和场景展示效果。
5、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分值6分):
(1)优秀(6分):方案呈现完整业态分区和各区域拟入驻业态清单,能清晰展示各业务场景功能分区效果,配套装修效果图、场景化展示效果等。
(2)良好(4分):方案中业态分区基本合理,产品展示定位基本准确,附部分装修效果图、场景化展示效果。
(3)一般(2分):方案中业态分区和产品排布杂乱无章,各业态场地景和场地功能存在明显偏差。
(4)较差(0分):方案未出具业态分区和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
注:①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03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服务费。如委托事项以高于委托价格成交,则成交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下称“权属人”),权属人已与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同丙方”)签订《物业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委托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对标的租赁房屋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 承租方(合同乙方)须知悉并同意接受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作为出租方授权的运营管理方,对房屋租赁事宜进行运营管理。基于内部管理要求,项目由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挂牌,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模板与权属人及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签订三方版本的租赁合同,并向权属人支付项目租金。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承租方独立承担装修改造、结构性维修、消防验收、各类经营证照办理全部成本与合规责任,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证载用途为工业,为支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8 年 10 月,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复函同意其继续保留临时商业使用功能。物业权属完整清晰,无查封、无抵押、无现有租赁占用。按物业现状整栋整体出租,可开展文旅文创、珠宝轻奢、汽车展厅、数码科技、医药健康、营养保健、特色餐饮等合规商业业态。承租方装修方案须提前报送出租方审核,整体装修风格需匹配物业条件及北京路管委会要求,外立面及招牌设置须经出租方内部审核并需满足规划、城管审批要求;未审核通过,不得进行装修施工。

3.意向方登记报名前应知悉并接受本标的未办理一次消防验证等情况,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自行负责办理全部经营所需证照,独立承担物业装修、消防验收的费用及全部经营合规责任;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分租物业,转租、分租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不得转租;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改造、改动的,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报权属人备案;严禁经营违法违规业态;经营全过程须配合出租方开展非遗文化、品牌产品展示宣传工作。意向方须知悉本标的未办理一次消防的情况,应自行承担办理消防验收等障碍或相关经营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租赁物业升级改造期间产生的装修及升级改造工程费、消防系统安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主要负责人是标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标的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租赁综合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后一期)正常3个月月租金标准收取,金额取整至千元;物业费、水电费、经营相关税费及其他因使用出租物业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5.因出租标的具有历史性,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首年合同月租金1倍金额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完工经出租方现场查验,无破坏建筑结构、公共设施,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无违规施工情形的,且通过住建部门验收后30 日历天内无息全额退还。如因施工造成建筑本体、公共设施损坏,且承租方拒绝赔偿的,出租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实际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6.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比例为3%,递增基数为当期正在执行的租金标准;租期共计10年(包含免租期)。

7.免租期: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首次装修免租期不超过 6 个月(若承租方提前退租且最终租期不足5年的,承租方须按实际承租期折算平均每年对应的免租期,如超过实际承租年限对应的免租期,则承租方须补交租金);第二部分,承租方实际承租年限满 5 年的,承租方再次申请不超过 4 个月免租期。(所有免租期仅免除租金,其他费用不予减免)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严禁承租方转租、分租物业,严禁改动建筑主体结构、经营违法违规业态。

9.承租方退租时按不低于现状原值交还出租方。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247,541 元(肆佰贰拾肆万柒仟伍佰肆拾壹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划转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部分预付租金。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是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 3 年或以上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
2.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未了结的民事、经济纠纷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付未付的款项。
3.意向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交纳诚意金并完成交纳操作。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显示意向方合法存续 3 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须签署并提交《联合承租协议》原件(详见附件),约定一方代表联合体各方参与项目的交易活动,同时联合体总数不得超3个(含3个)且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满足意向方的全部资格要求(特别说明的除外)。
2.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1.单一主体报名本物业的不需提供;意向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须签署并提交《联合承租协议》(详见附件),同时联合体总数不得超3个(含3个)且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全部报名资料(特别说明的除外)。
2.显示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
3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显示意向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
4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显示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
5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完整全套经企业盖章版的《商业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内容需包含业态布局、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对于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说明不完善或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意向承租方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运营方案需包含业态布局、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对于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说明不完善或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6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正在经营商业类物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①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②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③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要求意向方提供相关辅佐证明资释,如无法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资格其资格审核;如为联合体报名,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显示意向方正在经营商业类物业的相关证明资料(①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②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③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要求意向方提供相关辅佐证明资释,如无法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资格其资格审核;如为联合体报名,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7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签署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其余内容详见附件《承诺书》。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李女士, 电话:13609038787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评审室
2.评审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评审室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5
5.评审规则说明: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分(价格评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分(价格评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挂牌价格1415847.00元/月/总面积。《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价格评分(价格评审)1.基准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最高有效报价
2.价格得分=(报价÷基准价)×权重40%×100
0.040.0
3企业实力(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供的注册资本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盈亏情况以利润表的净利润为准),对其盈利能力等进行综合性评分;按实际存续的已审计年度财务数据分级计分;无对应年度审计报告则该年度按0分计:
1.2023-2025 年度连续3年(净利润为正数)盈利得5 分;2023-2025年度其中两年(任意两年)盈利(净利润为正数)得3 分;2023-2025年度仅一年(净利润为正数)盈利得 1 分;三年均亏损(净利润均为负数)得 0 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按2025年净利润额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其他得0分(意向方2025年利润额排名相同则排名并列,下一个名次不被占位,例如:当排名并列第一时均得5分,下一名次为第二得3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得5分。
3. 注册资本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不含)得1分,人民币500万元(含)-800万元(含)得2分,人民币800万元(不含)-1100万元(含)得3分,人民币1100万元(不含)-1400万元(含)得4分,人民币1400万元(不含)-1700万元(含)得5分,人民币17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得6分,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
①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③如为联合体承租,则联合体成员满足上述要求对应最高得分为联合体得分;
④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证明。
0.017.0
4运营经验(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或其关联企业正在运营的项目经营经验进行评分,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
1.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超过10000㎡(不含10000㎡)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
2.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达8000㎡(含8000㎡)-10000㎡(含10000㎡)之间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
3.单个项目合同经营面积达6000㎡(含6000㎡)-8000㎡(不含8000㎡)之间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注:
①本项最高得分8分,1-3项不重复计算分数,同一业绩仅选取单个最优项目计分,不累计多个项目得分;②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合同只认定为1个经营经验;
③经营面积以项目合同内信息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租赁双方公章、签订时间、租赁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④关联企业:意向方控股股东或意向方投资控股的企业,关联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为准;
⑤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⑥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⑦如为联合体承租,则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不重复得分,本项按联合体单一成员提交资料的最高得分计算。
0.08.0
5商业品牌(商务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内商业业态进行评分,意向方须提拟进驻的相关零售品牌介绍,广州市区域内首店的证明资料:
1.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且是智慧、智能体验类新零售品牌等新消费业态,得5分;
2.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得3分;
3.非属于国际国内零售品牌旗舰店及广东省广州市区域首店,得0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分5分;②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③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④广州市区域首店指品牌第一次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设立门店;可接受证明材料包括品牌方出具授权/首店说明函、品牌总部文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品牌方公章或意向承租方公章。
0.05.0
6商业运营方案(技术评审)根据意向方提供的《商业运营方案》横向比较,方案须含业态布局、客流引流方案、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及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等内容。
1、业态布局(分值6分):
(1)优秀(6分):方案完整列明各楼层业态分区、列明各区域拟入驻业态清单、业态分布符合本招租文件要求的允许业态范围、明确各区域面积配比、业态与项目定位、客群需求高度匹配。
(2)良好(4分):方案列明业态大类、未细化楼层分区及面积配比、但业态均在允许范围内、业态基本匹配项目整体定位。
(3)一般(2分):方案仅简单描述业态方向,无分区、面积说明,或业态匹配度与项目定位存在偏差。
(4)较差(0分):方案列明业态包含本文件禁止业态、未提供业态布局章节,或业态与项目定位严重不符。
2、客流引流方案(分值6分):
(1)优秀(6分):能出具具体宣传活动方案,包含包括线上线下多元渠道引流及转化机制。
(2)良好(4分):能出具宣传活动方案,仅包括线上线下其一的引流方案和转化机制。
(3)一般(2分):宣传活动方案仅包括线上线下其一的引流方案,无转化机制。
(4)较差(0分):宣传活动方案未体现引流方案。
3、投资额落地证明(分值6分):
(1)优秀(6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均明确。
(2)良好(4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仅明确其中两项。
(3)一般(2分):投资落地、资来源金、落地周期仅明确其中一项。
(4)较差(0分):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落地周期均未明确。
4、场地装修效果图(分值6分):
(1)优秀(6分):装修效果图清晰列明业态大类,细化楼层分区及业态类型,效果图和场景展示效果贴合业态布局,装修风格中岭南文化特色凸显。
(2)良好(4分):装修效果图基本列明业态大类,效果图和场景展示基本贴合业态布局,装修风格基本呈现岭南文化特色。
(3)一般(2分):装修效果图与业态布局不清晰,两者贴合度一般,场景展示效果、装修风格中岭南文化特色不明显。
(4)较差(0分):未按业态分裂出具场地装修效果图和场景展示效果。
5、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分值6分):
(1)优秀(6分):方案呈现完整业态分区和各区域拟入驻业态清单,能清晰展示各业务场景功能分区效果,配套装修效果图、场景化展示效果等。
(2)良好(4分):方案中业态分区基本合理,产品展示定位基本准确,附部分装修效果图、场景化展示效果。
(3)一般(2分):方案中业态分区和产品排布杂乱无章,各业态场地景和场地功能存在明显偏差。
(4)较差(0分):方案未出具业态分区和产品场景化展示相关规划。
注:①以上材料需加盖意向方公章。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03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服务费。如委托事项以高于委托价格成交,则成交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下称“权属人”),权属人已与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同丙方”)签订《物业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委托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对标的租赁房屋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 承租方(合同乙方)须知悉并同意接受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作为出租方授权的运营管理方,对房屋租赁事宜进行运营管理。基于内部管理要求,项目由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挂牌,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模板与权属人及出租方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丙方)签订三方版本的租赁合同,并向权属人支付项目租金。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承租方独立承担装修改造、结构性维修、消防验收、各类经营证照办理全部成本与合规责任,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证载用途为工业,为支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8 年 10 月,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复函同意其继续保留临时商业使用功能。物业权属完整清晰,无查封、无抵押、无现有租赁占用。按物业现状整栋整体出租,可开展文旅文创、珠宝轻奢、汽车展厅、数码科技、医药健康、营养保健、特色餐饮等合规商业业态。承租方装修方案须提前报送出租方审核,整体装修风格需匹配物业条件及北京路管委会要求,外立面及招牌设置须经出租方内部审核并需满足规划、城管审批要求;未审核通过,不得进行装修施工。

3.意向方登记报名前应知悉并接受本标的未办理一次消防验证等情况,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自行负责办理全部经营所需证照,独立承担物业装修、消防验收的费用及全部经营合规责任;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分租物业,转租、分租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不得转租;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改造、改动的,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报权属人备案;严禁经营违法违规业态;经营全过程须配合出租方开展非遗文化、品牌产品展示宣传工作。意向方须知悉本标的未办理一次消防的情况,应自行承担办理消防验收等障碍或相关经营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租赁物业升级改造期间产生的装修及升级改造工程费、消防系统安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主要负责人是标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标的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租赁综合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后一期)正常3个月月租金标准收取,金额取整至千元;物业费、水电费、经营相关税费及其他因使用出租物业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5.因出租标的具有历史性,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首年合同月租金1倍金额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完工经出租方现场查验,无破坏建筑结构、公共设施,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无违规施工情形的,且通过住建部门验收后30 日历天内无息全额退还。如因施工造成建筑本体、公共设施损坏,且承租方拒绝赔偿的,出租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实际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6.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比例为3%,递增基数为当期正在执行的租金标准;租期共计10年(包含免租期)。

7.免租期: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首次装修免租期不超过 6 个月(若承租方提前退租且最终租期不足5年的,承租方须按实际承租期折算平均每年对应的免租期,如超过实际承租年限对应的免租期,则承租方须补交租金);第二部分,承租方实际承租年限满 5 年的,承租方再次申请不超过 4 个月免租期。(所有免租期仅免除租金,其他费用不予减免)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严禁承租方转租、分租物业,严禁改动建筑主体结构、经营违法违规业态。

9.承租方退租时按不低于现状原值交还出租方。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247,541 元(肆佰贰拾肆万柒仟伍佰肆拾壹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划转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部分预付租金。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是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 3 年或以上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
2.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未了结的民事、经济纠纷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付未付的款项。
3.意向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交纳诚意金并完成交纳操作。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显示意向方合法存续 3 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须签署并提交《联合承租协议》原件(详见附件),约定一方代表联合体各方参与项目的交易活动,同时联合体总数不得超3个(含3个)且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满足意向方的全部资格要求(特别说明的除外)。
2.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1.单一主体报名本物业的不需提供;意向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须签署并提交《联合承租协议》(详见附件),同时联合体总数不得超3个(含3个)且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全部报名资料(特别说明的除外)。
2.显示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
3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显示意向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
4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显示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
5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完整全套经企业盖章版的《商业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内容需包含业态布局、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对于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说明不完善或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意向承租方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运营方案需包含业态布局、投资额落地证明、场地装修效果图,对于提交的《商业运营方案》说明不完善或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6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正在经营商业类物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①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②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③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要求意向方提供相关辅佐证明资释,如无法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资格其资格审核;如为联合体报名,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显示意向方正在经营商业类物业的相关证明资料(①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②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③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要求意向方提供相关辅佐证明资释,如无法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资格其资格审核;如为联合体报名,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7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签署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其余内容详见附件《承诺书》。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广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吕先生、谭小姐
联系方式 (020)96100转分机号726、593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吕先生、谭小姐
联系方式
(020)96100转分机号726、593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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