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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股权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或标的公司存在其他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受让或拒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本次转让持有的标的公司49%股权未实缴到位,受让方应自股权变更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该49%部分股权的未实缴出资9800万元的实缴义务。
3、标的股权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豫佳源(资)评报字[2025]第098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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