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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知瑕疵:
1、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抵(质)押物灭失、诉讼(执行)时效瑕疵等缺陷,请投资者详细尽调、审慎投资,上述标的物信息仅作参考,本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本公告所示联系人获取详细档案资料并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押物可能涉及的产权性质瑕疵、存在使用租赁、欠缴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
2、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竞买人看样时点标的债权的余额、担保措施、法律程序、处置进展等现实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债权金额与公告不一致,债务人及担保人主体存续性瑕疵、担保权利丧失、担保物被占用、已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及保证期间等情形,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愿承担因竞拍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或者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得以任何理由就竞拍标的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缺陷向本公司主张包括调减或退还转让价款、赔偿损失等任何权利。
二、风险揭示:
1.委托方已充分披露已知瑕疵,仅以委托资产现状交付,委托方及交易服务平台对委托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委托资产的瑕疵,接受委托资产交付后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
2.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含交易服务平台的平台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合格受让申请人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处置流转活动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4.如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则委托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将委托资产重新处置。
5.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战争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或因出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异常事故,或因新颁布、实施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或政策等因素,导致处置流转活动无法完成或按时完成的,广东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及其登记结算机构相应责任予以免除。
一、委托资产情况:
截至 2020年9月10日,委托资产合计总额为人民币叁仟柒佰零贰万柒仟玖佰叁拾肆元柒角柒分(小写:37,027,934.77元)。其中:
1、本金: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柒万壹仟伍佰贰拾肆元伍角肆分(小写:16,471,524.54元);
2、利息及逾期利息:截至2020年9月10日,委托资产的利息总额为贰仟零伍拾伍万陆仟肆佰壹拾元贰角叁分(小写:20,556,410.23元);
3、债务人:佛山市顺德区悦朗贸易有限公司、肇庆富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保证人、抵押人、抵押物、诉讼情况、查封情况等信息,详见附件《资产处置清单》。
二、竞价安排:
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竞价,自2026年11月11日10时起,具体安排如下:
(1)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60分钟,限时报价期:5分钟
(2)加价幅度:1万元
三、服务费及税费的承担:
1、本业务需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平台服务费。该费用的承担方为:受让方
2、本业务产生的税款及其他费用的承担方为:受让方。
1. 意向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当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 该成交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项目价款等义务。
3.该成交方原则上应在成交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800208860302026
开户行:广州银行海珠支行
成交方原则上应在成交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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