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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子岭停车场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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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6,000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48,000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2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2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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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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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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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506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
标的名称 柯子岭停车场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停车场服务(禁止建设机械车位)。)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6,0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月租金为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686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出租总面积为686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333平方米,停车位面积353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装修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210970号20987494.0无注明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506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
标的名称
柯子岭停车场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停车场服务(禁止建设机械车位)。)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6,0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月租金为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686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出租总面积为686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333平方米,停车位面积353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装修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210970号20987494.0无注明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刘小姐, 电话13902264420。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评审地点: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评委会评委人数:
5.评审规则说明:
6.成交推荐名额: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或主动提交放弃成交的书面申请,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5%。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出租面积约为686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333平方米,停车位面积353平方米。出租用途:停车场服务(禁止建设机械车位)。

2、产权说明:

(1)出租标的现有的相关权证信息:①广州市房地产证;②权证编号:穗房地证字第 210970 号;③权证用地面积:20,987,494 平方米。

(2)产权说明: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权归属于产权人,即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上述权属人在该房地产证载面积范围内的附在物业之一,没有单独房地产权属证,由白云山管理局委托出租方进行出租管理。

3、出租方无法就出租标的提供规划部门关于场地规划建设、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出租方不负责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以及不承担证照可否办妥的风险责任。

4、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下费用:

(1)相当于出租标的末年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场地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5、承租方为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场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承担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租赁期间,场内发生车辆丢失、剐蹭、人员受伤、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等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承租方需承担各种不可预见之经营风险,如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山体塌方、社会公共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影响,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等相关情形,租金不予减免,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的除外。

7、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按以下要求对项目投入及改造:

(1)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和修缮,必须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将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外观、结构、安全加固,场地铺设,消防、环保、排污设施,绿化景观提升,电力增容等)报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在出租标的内加建或扩建其他构筑物,不得变更或部分变更出租标的的功能、用途。

(2)承租方应由取得雷电防护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经营场所(含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并出具改造后检测合格的有关报告。

(3)承租方负责完善停车场标识系统,包括指示车辆、行人通行的地面交通标志;对停车位编码(编号格式:001至XXX),保证停车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配备符合景区经营规范的标识标牌,包括经营证照信息公示栏、经营场所标识标牌、服务承诺牌、意见箱等。

承租方依法依规开展本项目的装修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停车场装修改造(含标识标牌)应符合5A景区的相关标准。

8、承租方须办妥工商、消防、环保等经营所需手续并提交出租方复印件备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工商经营执照的名称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确定。

9、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令法规、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场地征用、风景区规划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影响,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出租方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

10、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停车场保险投保,保险年度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投保后,承租方须将相应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留存。

11、承租方经营停车场项目应严格落实执行政府指导定价政策,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公示经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

12、如出租方因公务活动需要预留车位,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活动期间业务车辆免费停放。

1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14、柯子岭停车场项目围栏以内、停车位旁约1500㎡绿地未纳入出租范围,禁止堆放杂物,由承租方负责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严格遵守白云山风景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方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出租经营项目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承租方出现的违反合同和景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出租方按年度考核评价表进行扣分,年度考评低于80分的,会影响承租方参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物业招租投标,承租方及承租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法人、出资人、实际经营者等)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6、其他详见公开附件《柯子岭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8,000 元(肆万捌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并非候选人,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若意向方为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涉及与停车场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以本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所载经营范围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经营范围查询结果打印页。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近5年内(2021-2025年)具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并提供对应出租方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提供近5年内(2021-2025年)具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对应出租方证明文件。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打印页。
6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提供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的书面承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3.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刘小姐, 电话13902264420。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候选成交规则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或主动提交放弃成交的书面申请,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5%。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出租面积约为686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333平方米,停车位面积353平方米。出租用途:停车场服务(禁止建设机械车位)。

2、产权说明:

(1)出租标的现有的相关权证信息:①广州市房地产证;②权证编号:穗房地证字第 210970 号;③权证用地面积:20,987,494 平方米。

(2)产权说明: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权归属于产权人,即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上述权属人在该房地产证载面积范围内的附在物业之一,没有单独房地产权属证,由白云山管理局委托出租方进行出租管理。

3、出租方无法就出租标的提供规划部门关于场地规划建设、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出租方不负责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以及不承担证照可否办妥的风险责任。

4、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下费用:

(1)相当于出租标的末年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场地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5、承租方为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场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承担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租赁期间,场内发生车辆丢失、剐蹭、人员受伤、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等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承租方需承担各种不可预见之经营风险,如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山体塌方、社会公共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影响,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等相关情形,租金不予减免,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的除外。

7、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按以下要求对项目投入及改造:

(1)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和修缮,必须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将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外观、结构、安全加固,场地铺设,消防、环保、排污设施,绿化景观提升,电力增容等)报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在出租标的内加建或扩建其他构筑物,不得变更或部分变更出租标的的功能、用途。

(2)承租方应由取得雷电防护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经营场所(含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并出具改造后检测合格的有关报告。

(3)承租方负责完善停车场标识系统,包括指示车辆、行人通行的地面交通标志;对停车位编码(编号格式:001至XXX),保证停车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配备符合景区经营规范的标识标牌,包括经营证照信息公示栏、经营场所标识标牌、服务承诺牌、意见箱等。

承租方依法依规开展本项目的装修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停车场装修改造(含标识标牌)应符合5A景区的相关标准。

8、承租方须办妥工商、消防、环保等经营所需手续并提交出租方复印件备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过程中所需的任何费用。工商经营执照的名称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确定。

9、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令法规、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场地征用、风景区规划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影响,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出租方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

10、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停车场保险投保,保险年度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投保后,承租方须将相应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留存。

11、承租方经营停车场项目应严格落实执行政府指导定价政策,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公示经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

12、如出租方因公务活动需要预留车位,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活动期间业务车辆免费停放。

1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14、柯子岭停车场项目围栏以内、停车位旁约1500㎡绿地未纳入出租范围,禁止堆放杂物,由承租方负责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严格遵守白云山风景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方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出租经营项目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承租方出现的违反合同和景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出租方按年度考核评价表进行扣分,年度考评低于80分的,会影响承租方参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物业招租投标,承租方及承租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法人、出资人、实际经营者等)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6、其他详见公开附件《柯子岭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8,000 元(肆万捌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并非候选人,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若意向方为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涉及与停车场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以本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所载经营范围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经营范围查询结果打印页。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近5年内(2021-2025年)具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并提供对应出租方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提供近5年内(2021-2025年)具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对应出租方证明文件。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打印页。
6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提供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的书面承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提前退出经营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拖欠员工工资,有发生过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治安伤亡、食品卫生事故)。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3.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白云山摩星岭景区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白云山摩星岭景区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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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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