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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城大道10号501、502、522、523、524、5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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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38,000
保证金 35,000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9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1 18:00:00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
联系电话:
075******2954
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CQ2026072200002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3号楼913室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城大道10号501、502、522、523、524、525室,计算租金面积362.29㎡,有房地产证,目前空置

计算租金面积

362.29㎡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5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138000元/年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批准,以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招租底价协议成交

挂牌时间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承租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前往物业实地踏勘(未踏勘的意向承租方默认已踏勘),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产权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

2、意向承租方需承担物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公摊及自用水电费用等,租赁期间产生的邻里矛盾承租人承诺自行解决,不因邻里纠纷向出租方或产权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赔偿。

3、意向承租方租赁物业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详见房产证),且禁止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禁止隔断等违规改造。

4、意向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定期开展的房屋及相关人员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5、在承租该物业后,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若产权方需要抵押该房屋,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或产权方办理签订放弃优先权声明,因此造成房屋产权发生变更且必须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产权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承租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在承租后,同意按该房屋所属的物业管理。

7、意向承租方承诺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招租公告所有内容,包括招租信息、租赁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并完全认可接受。

8、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主体须与递交深圳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事项说明

1、本物业实际权属方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权属方已将此资产委托给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承租方将与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金转至产权方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转至商管公司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不低于首年租金10%(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4、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

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3500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开户账号

22500462299100000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王小姐:0755-26922954

林小姐:0755-83690743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

  

www.sotcbb.com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1、租赁合同模板

2、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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