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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深航办公大楼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深圳航空基地自动售货机场地,计算租金面积16㎡(以现场实际所发生面积为准,不足1㎡的按照1㎡支付租金),有房地产证,出租用途为自动售货机,目前出租状态。
计算租金面积
16㎡(以现场实际所发生面积为准,不足1㎡的按照1㎡支付租金)
出租用途
自动售货机
出租期限
不超过3年
免租期限
对新承租方给予免租期一个月;如最终承租方为原场地承租方,则不设免租期。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175 元/平方米/月(含税)
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3%逐年递增。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租赁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挂牌时间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6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存在欠租记录,如发现意向承租方存在相关记录的,出租方有拒绝其承租的权利。(提供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需具备自动售货机的运营经验,至项目挂牌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以上(含1个)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等文件。(提供项目合同等文件关键信息页)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6.公告复印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场地的租赁面积约为16平方米(摆放16台自动售货机),以现场实际所发生面积为准,不足1㎡的按照1㎡支付租金。
2.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自动售货机需放在出租方指定的位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水电、网络,并自行安装对应的水表、电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指定位置除安放自动售货机外,不得乱放其余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宣传展架等),并且不得私自更改自动售货机外观贴纸、投放广告(包括显示屏上的电子广告),必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4.对于出租方反映的机器安全、商品卫生等问题或机器故障问题,承租方需在1天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
5.不允许承租方在机身做与其有关商品以外的所有广告,包括视频广告。所投放的广告需要提前取得出租方同意,方可投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进行与自动售货机无关的业务,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9.承租方须选用通过具有相关质量认证的设备。
10.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以合同有效期计算承租时间,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定期交纳给出租方;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逾期交纳的,出租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出租方因发展需要,需对承租方自动售货机的摆放位置进行重新调整的,应提前向承租方指定明确的迁移目标位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说明。如出租方提出对售货机外观、尺寸及颜色等方面的定制化需求,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障数据安全,不得泄露出租方基地内消费者数据和个人信息。承租方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消费者信息。承租方不得将消费者数据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如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数据泄露,每次处以1万元罚款,在履约保障金中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3.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出租方可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
15.涉及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行使优先承租权。
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特别事项说明
1.免租期:对新承租方给予免租期一个月。如最终承租方为原场地承租方,则不设免租期。
2.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水电押金为1个月租金,上述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招租保证金金额
8400元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租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开户账号
225004622991000002
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招租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收据或其他可用于证明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有关书面文件,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承租方出具的委托付款通知书将相应金额划转至出租方收款账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黄先生:13553347701
朱先生:15889626849
监督电话
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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