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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大源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首层食堂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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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204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6,612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0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4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曾小姐
联系电话:
96100转分机号603、587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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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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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266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大源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首层食堂小卖部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小卖部(相关经营要求详见《需求书》))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2,204.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月租金为成交价(含税),租赁期内每年实收租金在上一年实收租金基础上递增 3%,本项目不设免租期。租金按自然月计算,不足1个月租期的租金按照当月实际承租自然日天数占当月自然日总天数的百分比计算。寒暑假及节假日不减免租金;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承租人仍须承担场地、设备维保、消杀、清洁及水电等全部运营成本。
标的面积(总面积) 38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2028-07-31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因历史原因,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成交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成交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成交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不予退还;若成交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成交方已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交易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266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大源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首层食堂小卖部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小卖部(相关经营要求详见《需求书》))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2,204.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月租金为成交价(含税),租赁期内每年实收租金在上一年实收租金基础上递增 3%,本项目不设免租期。租金按自然月计算,不足1个月租期的租金按照当月实际承租自然日天数占当月自然日总天数的百分比计算。寒暑假及节假日不减免租金;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承租人仍须承担场地、设备维保、消杀、清洁及水电等全部运营成本。
标的面积(总面积)
38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2028-07-31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因历史原因,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成交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成交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成交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不予退还;若成交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成交方已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交易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何先生, 电话1950731959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 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 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符合性评审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租金报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月租金,基准价 = 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价格得分 =(报价 ÷ 基准价)× 价格部分权重 ×100
备注:意向方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注:1、意向方的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2、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视为无效评审文件。】
0.030.0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商务评分)意向方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小卖部经营、便利店经营、超市经营、校园零售等类似项目承包类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最高得4分。
备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②同一单位多个分区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同一甲乙双方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
0.04.0
4客户满意度情况(商务评分)意向方提供上述同类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评价材料须达到 90 分以上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每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②须与意向方上述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效的同类项目经验的合同相对方一致;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前述合同相对方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0.04.0
5运营团队(商务评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小卖部负责人具有超市或小卖部经营管理3年(含)以上的经验得5分,不满3年不得分。
注:意向方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小卖部负责人①工作履历表(须体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②与工作经验年限及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对应匹配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年限须与工作履历表中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应一致),不同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计。
2.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兼小卖部管理员具有超市或小卖部经营管理1年(含)以上的经验,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5分,未完全符合前述要求的不得分。
注:意向方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兼小卖部管理员①工作履历表(须体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②与工作经验年限及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对应匹配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年限须与工作履历表中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应一致),不同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计。③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0.010.0
6经营服务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制订切实可行的经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规划、日常管理服务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要求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5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3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7.0
7商品管理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二点小卖部商品管理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商品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商品准入与售卖清单管理、进货与溯源管理,供应产品管理,临期、到期商品处理管理等。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8商品价格控制措施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二点小卖部商品管理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小卖部商品价格控制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9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一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出租人管理制度制订针对恶劣天气、物资断供、突发停业、人员短缺等突发情况提出的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0投诉处理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五)投诉处理管理要求,针对学校师生投诉意见制定投诉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渠道、响应时限、处理标准、回访闭环)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1人员配置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六部分人员配置要求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 (含组织架构、人员岗位配置、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1.人员配置方案合理、可行,满足师生后勤保障服务需求,得5分;
2.人员配置方案不太合理,难以满足师生后勤保障服务需求,得3分;
3.无相关人员配置方案,得 0 分。
0.05.0
1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七部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提供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有针对性,措施可行性高,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3经营提档升级方案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小卖部经营提档提升要求,结合校园定位、师生流量、消费群体及出租方公布的需求,合理利用现有空间,意向承租方制定提档升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提档升级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图、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供电、供水、排污、照明、消防、视频监控等改造方案、垃圾分类等经营配套设施事项:
1.方案完善、有主题方向、有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可行性强、切合项目实际并与校园风格相一致,得7分;
2.方案一般、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一般、可行性一般、符合项目实际并与校园风格基本一致,得5分;
3.方案简单或内容有缺项,得2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7.0
14校园公益活动方案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九部分(六)其他配套约定提供校园公益活动方案(包括学生勤工俭学、困难学生帮扶、校园活动保障支持等)进行评分:
1.对方案是否包括学生勤工俭学、困难学生帮扶、校园活动保障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分,每包含1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3分;
2.根据根据意向方提供校园公益活动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
(2)方案一般、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
(3)方案简单,得1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8.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以审批通过的租赁合同为准。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 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 其他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以及用户需求书。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6,612 元(陆仟陆佰壹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仅广交所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 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17:00缴纳足额诚意金。
1. 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承诺以下内容: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我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5.我方知悉并接受场地现状及相关风险,不以无法办理证照为由解除合同、拒付租金或索赔。
6.我方承担经营期间全部安全、消防、卫生、人员、财产及第三方赔偿责任。
7.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寒暑假停止经营期间承租人仍需对小卖部的场地及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洁。如有缺失、破损的情形,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出租人或属地市场管理部门的要求无偿修复(该部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小卖部经营及升级期间所有债权债务、经营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合同期满,承租人投入的单价1000元以上且已报备的可移动设备可自行拆除,其余固定设施、低值耐用品全部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撤场不得损坏场地设施。
9.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合同租赁期间,承租人所有销售收款应全部通过出租人指定的收款方式(腾讯微校)收取,销售款统一收入出租人确认的承租人银行账户。每月5日前,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报送上月小卖部财务情况,内容包括:销售总额、员工人数、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水电费等。承租人应确保所报数据真实、完整,出租人有权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
10.我方承诺近三年内(成立未满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算)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引发群体性罢餐等重大服务纠纷事件。(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小卖部管理部门通报、处罚为准)。
11.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小卖部经营管理全过程,承租人须严格遵照各级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和校园商超管理的各项规定标准执行,落实常态化规范管理、常态化自查整改,接受出租人职能部门按照《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校园商超管理与考核办法》及《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校园商超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
12.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所经营小卖部应以服务出租人师生日常生活为宗旨,所售商品须微利出售,售价毛利润不得高于进货价的30%,且不得高于周边超市和士多店同类商品价格;每样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13.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所经营小卖部不得销售无“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学生用品、过期变质商品、“三无”产品、散装食品、自制熟食以及违禁物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严禁销售香烟、扑克牌、打火机、玻璃瓶装饮料及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
14.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以及安全背景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和有效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报出租人总务处备案。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理。
提供意向方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参考格式版本。
意向方承诺书 -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何先生, 电话1950731959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 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 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符合性评审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租金报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月租金,基准价 = 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价格得分 =(报价 ÷ 基准价)× 价格部分权重 ×100
备注:意向方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注:1、意向方的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2、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视为无效评审文件。】
0.030.0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商务评分)意向方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小卖部经营、便利店经营、超市经营、校园零售等类似项目承包类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最高得4分。
备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②同一单位多个分区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同一甲乙双方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
0.04.0
4客户满意度情况(商务评分)意向方提供上述同类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评价材料须达到 90 分以上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每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②须与意向方上述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效的同类项目经验的合同相对方一致;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前述合同相对方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0.04.0
5运营团队(商务评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小卖部负责人具有超市或小卖部经营管理3年(含)以上的经验得5分,不满3年不得分。
注:意向方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小卖部负责人①工作履历表(须体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②与工作经验年限及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对应匹配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年限须与工作履历表中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应一致),不同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计。
2.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兼小卖部管理员具有超市或小卖部经营管理1年(含)以上的经验,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5分,未完全符合前述要求的不得分。
注:意向方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兼小卖部管理员①工作履历表(须体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②与工作经验年限及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对应匹配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年限须与工作履历表中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应一致),不同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计。③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0.010.0
6经营服务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制订切实可行的经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规划、日常管理服务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要求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5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3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7.0
7商品管理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二点小卖部商品管理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商品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商品准入与售卖清单管理、进货与溯源管理,供应产品管理,临期、到期商品处理管理等。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8商品价格控制措施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二点小卖部商品管理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小卖部商品价格控制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9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项目经营与承租要求中第一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出租人管理制度制订针对恶劣天气、物资断供、突发停业、人员短缺等突发情况提出的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0投诉处理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三部分(五)投诉处理管理要求,针对学校师生投诉意见制定投诉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渠道、响应时限、处理标准、回访闭环)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1人员配置方案(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六部分人员配置要求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 (含组织架构、人员岗位配置、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1.人员配置方案合理、可行,满足师生后勤保障服务需求,得5分;
2.人员配置方案不太合理,难以满足师生后勤保障服务需求,得3分;
3.无相关人员配置方案,得 0 分。
0.05.0
1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技术评分)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七部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提供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有针对性,措施可行性高,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
1.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详细、完善,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简易,偏离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0.05.0
13经营提档升级方案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小卖部经营提档提升要求,结合校园定位、师生流量、消费群体及出租方公布的需求,合理利用现有空间,意向承租方制定提档升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提档升级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图、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供电、供水、排污、照明、消防、视频监控等改造方案、垃圾分类等经营配套设施事项:
1.方案完善、有主题方向、有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可行性强、切合项目实际并与校园风格相一致,得7分;
2.方案一般、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一般、可行性一般、符合项目实际并与校园风格基本一致,得5分;
3.方案简单或内容有缺项,得2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7.0
14校园公益活动方案根据各意向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需求书》中第九部分(六)其他配套约定提供校园公益活动方案(包括学生勤工俭学、困难学生帮扶、校园活动保障支持等)进行评分:
1.对方案是否包括学生勤工俭学、困难学生帮扶、校园活动保障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分,每包含1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3分;
2.根据根据意向方提供校园公益活动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
(2)方案一般、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
(3)方案简单,得1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8.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以审批通过的租赁合同为准。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 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 其他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以及用户需求书。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6,612 元(陆仟陆佰壹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仅广交所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 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17:00缴纳足额诚意金。
1. 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承诺以下内容: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我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5.我方知悉并接受场地现状及相关风险,不以无法办理证照为由解除合同、拒付租金或索赔。
6.我方承担经营期间全部安全、消防、卫生、人员、财产及第三方赔偿责任。
7.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寒暑假停止经营期间承租人仍需对小卖部的场地及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洁。如有缺失、破损的情形,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出租人或属地市场管理部门的要求无偿修复(该部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小卖部经营及升级期间所有债权债务、经营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合同期满,承租人投入的单价1000元以上且已报备的可移动设备可自行拆除,其余固定设施、低值耐用品全部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撤场不得损坏场地设施。
9.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合同租赁期间,承租人所有销售收款应全部通过出租人指定的收款方式(腾讯微校)收取,销售款统一收入出租人确认的承租人银行账户。每月5日前,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报送上月小卖部财务情况,内容包括:销售总额、员工人数、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水电费等。承租人应确保所报数据真实、完整,出租人有权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
10.我方承诺近三年内(成立未满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算)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引发群体性罢餐等重大服务纠纷事件。(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小卖部管理部门通报、处罚为准)。
11.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小卖部经营管理全过程,承租人须严格遵照各级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和校园商超管理的各项规定标准执行,落实常态化规范管理、常态化自查整改,接受出租人职能部门按照《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校园商超管理与考核办法》及《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校园商超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
12.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所经营小卖部应以服务出租人师生日常生活为宗旨,所售商品须微利出售,售价毛利润不得高于进货价的30%,且不得高于周边超市和士多店同类商品价格;每样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13.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所经营小卖部不得销售无“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学生用品、过期变质商品、“三无”产品、散装食品、自制熟食以及违禁物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严禁销售香烟、扑克牌、打火机、玻璃瓶装饮料及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
14.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承租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以及安全背景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和有效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报出租人总务处备案。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理。
提供意向方签署的《承诺书》,详见参考格式版本。
意向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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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陈先生、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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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先生、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3、587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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