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280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与深圳市恒裕联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签订了《深圳市南山区华联花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现深圳市恒裕联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转让方对协议项下的房屋进行挂牌出售。后续,深圳市恒裕联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转让出售进度,同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扣除原协议项下的补偿内容,直至配合转让方完成房屋出售事宜。同时深圳市恒裕联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希望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具体补偿标准由受让方与深圳市恒裕联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行协商。2、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13223288076100001
开 户 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至受让方。
四、信息披露期
五、特别提示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