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土地 工美藏品 知识产权 资源使用权 生态资源 矿产品转让 林木 矿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甘肃 安徽 浙江 四川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北 广西
0 人关注6975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红松果林采集承包38包(最后一轮)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8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8月2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包方
信息发布终结。
存放地
沾河林业局林场(详细参考承包标的明细表林班号等具体信息)
标的现状
1、本次红松果林采集权承包范围:委托方所属辖区内符合采集要求的红松果林(包含红松母树林、红松散生林),本次承包地块共38个区域,分别进行承包权处置。具体情况参考详细参考承包标的明细表,以现场实物为准。
2、本次采集期限为自委托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0月31日,承包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采集。
3、承包方仅对红松果实具有采集权,与企业其它生产经营及林下资源(包括山野菜采摘、寒葱种植、林蛙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合计 355.03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承包底价
详见承包标的明细表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挂牌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挂牌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挂牌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挂牌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对挂牌标的处置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挂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决策文件
中共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一届【2025】第40次)
备案机构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承包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承包。交易机构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承包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提供的承包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对承包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承包标的移交的凭据,承包标的明细表内的株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具体以现状、数量进行交割。
2、意向承包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承包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承包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包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包方对承包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包方全部承担。
3、意向承包方务必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承包标的进行实地踏查及充分了解,意向承包方须自行鉴定或鉴别此次标的物的品质及价值,了解清楚地块情况、结实情况、病虫害情况及道路交通情况等,调查标的潜在风险。如因承包方未经实地踏勘而对标的产生误解、歧义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包方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符合公告要求的承包方资格条件,项目成交后,承包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承包合同时,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承包方资格条件,将全额扣除承包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5、意向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国家及地方政策、市场价值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成交后,合同的签署以成交价格为准,承包方不得要求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6、承包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交割,不允许挑选,承包方自行负责承包标的的采集、装载与运输,成交后不退不换。
7、承包方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即成为成交地块林班的管护责任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后必须及时向所在林场(所)报告。
8、承包方不准将承包合同、地块转包他人,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其合同,视其合同无效,重新处置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承包方采集的红松果实经济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承包期间,区域内发生森林自然灾害(风倒风折、病虫害、冰雹、旱灾、火灾、大雪等一切灾害),委托方不承担责任,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承包方负责承包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出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承包方在采集期间必须与所在林场(所)签订《防火责任状》等,接受防火、资源、安全等相关管理。承包方负有看管义务,对承包区的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滥伐、盗伐等均负有管护责任,承包方应加强采集人员安全教育与作业安全培训,不得采用氢气球等危险方式采摘,要求高空作业的采摘人员都要必须购买能达到足额赔偿的人身保险,确保采种工具的安全性。
12、承包方必须为采集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承包方须组织采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承包期内采集、脱粒、装车、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其他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3、承包方不准影响委托方的生产经营、检查验收及监督等各项活动,不得在道路上设置路障或进行其他阻碍交通的活动。
14、承包方在采集活动结束后必须将作业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干净。松塔不能在林内脱粒,必须按林场(所)要求运到指定地点脱粒,统一堆放处理塔皮。严禁承包方将塑料制品及生活垃圾等物品遗留在林地内,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林场(所)负责监督管理。
15、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承包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委托方有权视作承包方放弃标的。承包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承包标的的,承包标的可再次挂牌;如再次挂牌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委托方保留追诉违约承包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6、如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承包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包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1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18、本次为降价后最后一轮挂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包方资格条件
1、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
(1)离、退休人员(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人员)、无管护经营能力的人员;
(2)委托方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
(3)其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注:意向承包方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符合公告要求的承包方资格条件,项目成交后,承包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承包合同时,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承包方资格条件,将全额扣除承包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标的交割
1、承包方必须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作为林政、防火、环保、运输、林木、林地、动植物资源管护等合同约定的义务条款保障。采集结束后,承包方向林场(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林场(所)自检验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委托方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复检验收后,视检查验收合格百分比情况,扣留或返还履约保证金,返还保证金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
2、承包方须持签订的承包合同及为采集人员缴纳商业保险的票据,到所在林场(所)报备,并开具《红松果实采集证》(加盖林场(所)公章有效),否则禁止进山采集。
3、采集完成后,承包方须到委托方林业工作总站办理《红松果实运输证明》,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扣留运输的果实。
4、为加强红松树及其他资源保护,承包方按种子成熟期组织采收,杜绝发生掠青、毁坏母树和破坏性采集林木种子,严禁承包方采集时发生机械开道、满山跑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严禁使用振塔机、鞭打等影响树木生长的方法和工具,严禁强采掠青、折树枝、砍树头等破坏森林资源,严禁一切破坏林木、植被、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行为。林场(所)负责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视破坏情节损害程度扣留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承包方负有看管义务,对承包区的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滥伐、盗伐等均负有管护责任,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6、承包方应加强采集人员安全教育与作业安全培训,不得采用氢气球等危险方式采摘,要求高空作业的采摘人员都必须购买能达到足额赔偿的人身保险,确保采种工具的安全性。
7、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承包方经营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人身安全及法律等一切责任,承包方应负全责,委托方保留追偿的权力。
与承包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包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包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将承包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方。如承包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承包方同意签署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指南
竞价规则
1、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2、地点:详见承包标的明细表
3、联系方式:详见各林场联系人明细表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承包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承包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详见承包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包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包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包方或承包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委托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包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包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包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承包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承包方资格条件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7)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8月22日10:00-2025年8月27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承包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委托方各林场联系人明细表.xlsx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报名操作手册.docx(仅供参考,具体打款账号以实际报名时收到账户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先生 0451-87200196、孙女士 0451-87200169
投诉举报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www.huaee.net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