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河南 山东 四川
7 人关注18505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48间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BBWCQJY23-148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标的所在地区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 4 月 12 日至2023年 4 月 18 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4 月12 日10:00-2023年 4 月 19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农业科学院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元)
租赁期
经营范围
备注
1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01-102
30
1260
50
3000
32个月
商业、办公等
1、禁止幼儿园、经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及国家禁止经营的及各种易燃易爆等有关项目;
2、该标的有原租户,享有原租户优先权
2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03
1、禁止幼儿园、经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及国家禁止经营的及各种易燃易爆等关项目;
3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04-106
96
4032
12000
4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07
32
1344
5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08-109
64
2048
5000
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14
7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15
8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16、117
44
1848
9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18
26
1092
1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一楼122
11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1
12
384
100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2
13
41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3
25
800
2500
14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4
960
15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5
1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6
17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7
18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8
19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09
2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0
60
1920
21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1
480
22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2
23
736
200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3
24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4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5
576
150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二楼216
512
27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南面
120
2640
100
7000
28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1
704
29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2
40
880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3
31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4
61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5
550
33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6
506
34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7
35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三楼308
3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A0
1400
37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1
1120
38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2
39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3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4
42
1470
41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5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6-108
3360
43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09
禁止幼儿园、经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及国家禁止经营的及各种易燃易爆等有关项目;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13、115
2240
45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16-118、121
138
4830
10000
46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22
47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C区一楼123、124
48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A区北侧地块
200
15000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东门南侧。清川立交西北侧靠近地铁1号线清川站A出口。A区C区标的均为砖混结构,有部分房屋租赁到2022年12月31日……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院内来文处理笺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商业、办公 不能用于从事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农药、肥料等有异味、污染环境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 /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 / 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每年每间房屋需交纳200元维修基金。
4.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内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 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以 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
账号:2102 1112 0924 9006 610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4月12日10:00-2023年4月1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个人报名:个人身份证;
(2)公司/单位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前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朱经理 0771-5726808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x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模板.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