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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六间商铺分别挂牌招租
项目编号
XZ202610HN2205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2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安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
(元/月)
1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18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9.67
1000
958
2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20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13.5
1337
3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22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14.78
1464
4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24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11.69
1158
5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26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11.53
1142
6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原乐东工交局宿舍楼一层328号铺面公开挂牌招租
9.72
963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2年;
租金支付: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租赁押金
1000元
标的状态
不定期租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房屋现状
1.标的商铺位于建筑第一层,混合结构,层高约3.5米,房屋总层数五层,其装修现状为内外墙刷涂料,无锈钢防盗门,现状一般,为普通装修水平。周边配套有乐东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乐东第一小学、抱由镇中心幼儿园、抱由镇人民政府、乐东车站、乐东县人民医院、抱由派出所、中国农业银行、步行街、新文化广场、四月天公园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完善。2.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租赁期
限用途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重大事
项说明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8日
评估机构
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68843428892441U
法定代表人:陈信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决策文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商铺出租审批手续的复函》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需事先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0日至 2026年11月2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6年11月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见附件)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照总租期内总租金的2.5%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竞价安排
竞价开
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0月20日
09:00
11月3日
10
120秒
09:10
09:20
09:30
09:40
09:50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4、《承诺书》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 85523617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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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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