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工美藏品 知识产权 土地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船舶 排放权交易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广西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0 人关注37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昆山市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等3套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143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6年6月15日
内部决策情况
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4月会议纪要(2026年4月8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08-19
挂牌终止日期:2026-09-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住宅)共3套,分别为:
1、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权证号:昆房权证淀山湖字第211002602号、权地号:昆国用(2003)字第12003113266;权利人: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9.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1.05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住宅;商住楼共5层,标的资产位于第4层,混合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4室,权证号:昆房权证淀山湖字第211002604号、权地号:昆国用(2003)字第12003113267;权利人: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8.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9.71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住宅;商住楼共5层,标的资产位于第4层,混合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3、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502室,权证号:昆房权证淀山湖字第211002603号、权地号:昆国用(2003)字第12003113269;权利人: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92.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2.23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住宅;商住楼共5层,标的资产位于第5层,混合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SZGZ房估(2026)第060509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
评估基准日
2026年04月14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对应评估值661,780元;
2、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4室对应评估值654,455元;
3、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502室对应评估值769,891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1、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参考价人民币661,780元;
2、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4室参考价人民币654,455元;
3、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502室参考价人民币769,891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77000元/套。
二、交纳期限: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备查文件
1、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公司营业执照
2、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公司2026年4月会议纪要
3、关于昆山淀山湖镇资产经营公司出让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404室、502室住宅的请示
4、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批示
5、《昆山市淀山湖镇曙光路66号403室、404室、502室住宅的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报告》(SZGZ房估(2026)第060509号)
6、标的物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7、拟与受让方网签的《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网签、变更登记相关流程。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价款: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选择贷款方式支付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网签相关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或取得转让方同意)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经理、贺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69820619
保证金及价款交纳账户.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适用).docx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