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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繁昌校区占地面积约930亩,预计在校师生常年保持在3000人左右,在校学生人数随年度招生、宿舍调整动态变化。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繁昌校区内,共3间商业用房,具体位置由校方指定,建筑面积均为29.00平方米,均位于1层,房屋所在主体建筑已取得不动产权权证,现均为闲置状态。
出租标的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经营业态
3年期评估价格(元)
3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N0122FCZZ261684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移动营业厅
通信服务
(移动)
111,708.00
111,710.00
10,000.00
8,000.00
N0122FCZZ261685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联通营业厅
(联通)
N0122FCZZ261686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电信营业厅
(电信)
(二)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三)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勘察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四)对承租方承租出租标的的相关要求
1、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运营商校园门店,主营业务为:校园网络、校园手机卡、必要的通讯产品及运营服务等。具体经营项目范围确定后,须向学校进行报备,批准后方可实行。不得经营报备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2)承租方不得将门面房转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
(3)按照学校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做到文明经商,店内整洁、门前三包。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检查。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含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实施设备使用安全等),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凡承租方发生上述安全事故,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或不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学校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所造成的损失,学校将保留追诉权。
2、经营场所要求
承租方应当在成功承租标的(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正式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下同)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标的装修,并在完成装修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正式营业,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标的装修和营业时间的安排,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出租方会及时通报开学时间、放假时间及可能发生的调整时间)。
3、人员要求
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4、管理要求
(1)承租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
(2)承租方经营的项目须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3)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所需证照,并悬挂在店内醒目位置。
(4)承租方作为唯一的经营者,同时是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5)为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承租方须制定生产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应急预案,并向出租方主管部门报备一份。签订合同的同时,应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需自行配备必要的消防和其他安全器材。定期做好各类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有培训、检查记录。如因相关安全事件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行购置可移除的设备设施,在合同终止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装潢设施等移交给学校,不得损坏。承诺合同终止日起的一周内,无条件撤出其经营的场所并整体移交给学校,逾期未能清理的属于承租方的设备设施及物品,视为承租方的废弃物,无条件交由学校处置,处置过程产生费用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对外签订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均须以承租方自身为主体,不得使用与学校有关的称谓。承租方与学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8)承租方需按相关要求自行为该项目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费用自行承担。
5、相关费用要求
(1)为切实保证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能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学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对承租方进行日常监管。承租方不按要求经营的,学校有权按合同进行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包括公共部位)按表计量,价格执行学校统一价格执行,每月10日前凭出租方开具的《水电费缴纳通知单》,交学校财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3)经营期间,为落实当地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消防检查过程需要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其他要求
(1)承租方车辆,须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按照指定路线低速行驶,不得在校园内乱鸣。
(2)承租方须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管理工作。
(3)承租方须自行安装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视频保存不少于30天。
(4)承租方严禁在店外散发小广告、卡片,严禁在购物中心走廊放置任何形式的店外广告。
三、出租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评估机构:安徽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11间商业用房租金价格咨询评估》(安新房估(询)[2026]第B672号)。
5、评估对象: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 11 间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11 平方米)的房地产市场三年期租金价格(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出租方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租金底价: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租金。
(2)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缴纳出租标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近三年无违规、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中“对承租方承租出租标的的相关要求”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竞租方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意向竟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对出租方的其他资产或设施造成损失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全额赔偿并原样修复;拒不修缮赔付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全部差额损失。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3)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独立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确保租赁期满日即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撤场或搬迁补偿要求。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同时出租方有权根据承租方逾期交接给出租方造成的影响,扣除本项目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交还租赁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9月07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李经理 0553-3117526)咨询。
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九)交易时间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8月19日9:00至2026年09月08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全部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26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繁昌校区通信运营商门店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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