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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经营场地租赁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出租底价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明细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出租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坐落位置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T1停车楼、南工作区。
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招租共涉及10个标的,标的1-3位于T1停车楼B3层J区,涉及319个车位,标的4-9位于T1停车楼B3层G区,涉及106个车位,主要向昆明机场进出港旅客提供交通出行服务,标的10位于南工作区出勤楼及架空层楼前场地,为机场员工提供24小时自助取件、寄件、寄存服务保障工作。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530000594550869Q
现场踏勘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7091351
踏勘时间
以出租方通知的踏勘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需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现场踏勘联系人确定踏勘时间。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资产租赁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分标的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标的1、2、3、10原承租人保留对该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四、意向承租方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现场踏勘;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并视为接受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面积及瑕疵等)。
五、标的1-9均配套场地出租,若产生竞价,报名人仅对标的车位单价进行竞价,场地单价均为70元/㎡/月,无需报价;租赁期间,承租方有退租需求的,均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场地不允许退租,车位允许整体或部分退租;承租方需确保租赁区域内的地面、护栏、监控、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若发生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护、维修;承租方由于业务需求,需要对运营区域进行改造的,需报昆明机场审批后实施,涉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人须遵守机场安保、消防、交通管制等规定,因航班调度、重大活动等需临时封闭区域时,不减免租金或给予补偿。
六、标的1-9配套场地的具体面积待成交通知书下发后以双方现场测量为准;配套场地用于开展汽车租赁服务的现场办公场所,不得用于车辆停放;承租方须对配套场地进行改造,如加装必要物理隔断、配置办公用品、展示品牌标识等,改造方案须符合昆明机场形象要求,并报昆明机场审批后实施;出租方不承担装修、改造义务。
七、标的10设置两个快递点,分别位于出勤楼和架空层楼前区域;承租方需在两个区域放置快递柜,快递柜总格口不少于450个,出租方按照快递柜占用场地面积收取场地租赁费;承租方需根据出租方场地情况提交快递柜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快递柜拟安装位置、快递柜规格及数量、日常运营维护方案等;项目运营过程中,承租方可根据快递收发件数量或按照出租方要求合理增加柜体,场地租赁费按照增加的场地面积和合同约定收费标准同步调整;承租方需自行配备快递柜正常运营所需网卡,出租方不提供网络服务;快递柜用电需与出租方另行签订用电协议,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电费计量并交纳相应费用;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快递柜安装并向所在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涉及收费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公示服务条款、收费标准、投诉方式,保障用户选择权和知情权。
八、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报名单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与云南机场集团及昆明机场相关领导、经办人员存在重合的,不接受报名。
九、意向承租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相关要求。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名人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受让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人未被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没有欠付昆明机场相关费用。
四、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五、报名人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场地租赁项目明细表》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出
租
条
件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场地租赁项目明细表》
履
约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5个日历日内交纳,出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条件以《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为准;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完成支付。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承租期间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四、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拆除租赁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双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服务费
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报名手续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云交所提供)《现场踏勘承诺函》《租赁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出租方提供)(以上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交纳方式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元)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场地租赁项目明细表》交易保证金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处置方式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的;
(五)未按相关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六)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特别说明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论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均须签署《现场踏勘承诺函》。
附件下载
附件1.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楼(场)车位及南工作区快递柜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2.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租赁合同模板(适用于办公室、仓库及场地).doc、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租赁合同模板(停车楼车位).docx
附件3.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
附件4.现场踏勘承诺函.doc
附件5.租赁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doc
附件6.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docx
附件7.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docx
附件8.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doc
附件9.收费标准.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3层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陈女士
咨询电话
0871-63616509
0871-63601052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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