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黑龙江 湖南 安徽 甘肃 海南 云南 浙江 四川 广西 山东 河南
0 人关注49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受委托,现将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储藏室及停车位使用权进行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房号/编号
面积(㎡)
挂牌单价(元/间(个))
挂牌总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11号楼2单元-1层24号储藏室使用权
11号楼2单元-1层24号
14.66
43980
500
2
18号楼2单元-1层19号储藏室使用权
18号楼2单元-1层19号
48.65
145950
1500
3
4号楼2单元-2层24号储藏室使用权
4号楼2单元-2层24号
29.91
89730
900
4
2号楼2单元-1层20号等5间储藏室使用权
2号楼2单元-1层20号
18.82
56460
316200
3200
5号楼2单元-1层17号
6号楼1单元-1层11号
22.59
67770
8号楼2单元-1层25号
22.58
67740
10号楼1单元-1层11号
5
1号楼2单元-1层22号储藏室使用权
1号楼2单元-1层22号
24.9
74700
800
6
4号楼1单元-2层5号储藏室及E573号停车位使用权
4号楼1单元-2层5号
19.27
57810
207810
2100
E573
-
150000
特别说明:标的若涉及租赁等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嘉诚公司所有,不改变最终交易结果。
二、转让条件及方式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转让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开发商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携此确认书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四、交易须知
1.公告及报名日期:2026年06月11日—06月15日17:00时。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2.本项目开发商为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是其开发建设的储藏室及停车位使用权。
3.转让标的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停车位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实际面积以划好的车位分隔线为准。储藏室若公告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以实测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受让的,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成支行
银行账号: 1012 9200 0278 706
备注内容为:环县嘉诚保证金。
特别注意,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不允许代付或者垫付,若发生代付、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6.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按照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向开发商交纳价款,并按照《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9.受让方若存在以上第7条、第8条的违约情况,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转让标的交回开发商再行处置。
10.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文件。
五、特别告知
1.甘交所集团负责本次转让代理工作,意向受让方以本公告的约定方式受让标的,并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既表明甘交所集团服务事项已完毕。有关转让标的的移交、交易价款结算等后续事项均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完成,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转受让双方自行承担。
2.本次活动不组织统一标的踏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3.参与报名、保证金交纳及合同签订主体,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环县财政局3楼314室
联 系 人:田经理 18189346263 苏经理18993405340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