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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2026年服务区、停车区部分业态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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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2026年服务区、停车区部分业态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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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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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田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16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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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2026年服务区、停车区部分业态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挂牌起始日期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挂牌截止日期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序号

项目名称

租期

年内经营期限

装修状况

出租底价

保证金

1

G10绥满高速巴尔虎部落服务区双侧超市整体出租(租金底价21000/年,租期3年)

3

530-915

3.5个月)

已装修

21000/

21000

2

G10绥满高速巴尔虎部落服务区北侧餐厅出租(租金底价14000/年,租期3年)

3

530-915

3.5个月)

已装修

14000/

14000

3

G10绥满高速巴尔虎部落服务区双侧小吃整体出租(租金底价3500/年,租期3年)

3

530-915

3.5个月)

已装修

3500/

3500

4

G10绥满高速巴尔虎部落服务区北侧旅游服务出租(租金底价10000/年,租期3年)

3

5个月

已装修

10000/

10000

5

G10绥满高速巴彦库仁服务区双侧小吃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6000元,租期1年)

1

530-930

4个月)

已装修

16000元/年

16000

6

G10绥满高速巴彦库仁服务区南侧餐饮区出租(租金底价16200.08元,租期1年)

1

530-930

4个月)

已装修

16200.08元/年

16200.08

7

G10绥满高速巴彦库仁服务区南侧超市出租(租金底价24000元,租期1年)

1

全年

12个月)

已装修

24000元/年

24000

8

G10绥满高速巴彦库仁服务区北侧超市出租(租金底价75000元,租期1年)

1

全年

12个月)

已装修

75000/

75000

9

G331国道罕达盖停车区单侧旅游服务出租(租金底价10000/年,租期3年)

3

5个月

已装修

10000/

10000

10

G10绥满高速西乌珠尔服务区双侧餐饮整体出租(租金底价8000/年,租期3年)

3

610-1010

4个月)

已装修

8000/

8000

11

G10绥满高速西乌珠尔服务区双侧超市整体出租(租金底价200000.40/年,租期3年)

3

全年

12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7天)

200000.40/

200000.40

12

G10绥满高速西乌珠尔服务区北侧旅游服务出租(租金底价10000/年,租期3年)

3

5个月

已装修

10000/

10000

13

G10绥满高速牙哈沟服务区双侧餐饮整体出租(租金底价56000元,租期1年)

1

530-930

4个月)

已装修

56000元/年

56000

14

G10绥满高速后新立服务区双侧餐厅及厨房整体出租(租金底价37000/年,租期3年)

3

530-1015

4.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37000/

37000

15

G10绥满高速后新立服务区双侧小吃及厨房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0000/年,租期3年)

3

530-1015

4.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20天)

10000/

10000

16

G10绥满高速兴安岭服务区双侧餐饮整体出租(租金底价5000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50000/

50000

17

G10绥满高速兴安岭服务区双侧炒货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0000元,租期1年)

1

530-1015

4.5个月)

已装修

10000元/年

10000

18

G10绥满高速牙克石服务区双侧餐厅整体出租(租金底价50000.2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50000.20/

50000.20

19

G10绥满高速牙克石服务区双侧室小吃1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1111.2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11111.20/

11111.20

20

G10绥满高速牙克石服务区双侧室小吃2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1111.2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11111.20/

11111.20

21

G10绥满高速牙克石服务区双侧室小吃3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1111.2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11111.20/

11111.20

22

G10绥满高速牙克石服务区双侧室小吃4整体出租(租金底价11111.20/年,租期3年)

3

530-1031

5个月)

未装修

(装修期限:30天)

11111.20/

11111.20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6-03-31

评估机构

山东虹桥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详见租赁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

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

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2026 年第五次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G10绥满高速公路巴尔虎部落、巴彦库仁、西乌珠尔、牙哈沟、后新立、兴安岭、牙克石服务区以及G331国道罕达盖停车区部分业态出租。本次出租标的的经营场所、经营项目、出租面积、出租底价、经营期、每期期限、装修状况及期限、报名条件等信息详见“租赁明细表”

2、所有地上建筑设施未办理产权手续,权属归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3、本次出租标的均为闲置状态,承租方承租后按照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手续并按经营要求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配置,达到经营条件后方可营业。

4、本次出租标的部分未装修,未装修的标的装修期详见公告列表,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结束次日为经营期起始日。如提前装修完可提前营业,以营业日作为租期起始日;已装修标的自标的交接之日作为经营期(租期)起始日,实际经营期起始日晚于“租赁明细表”中经营期限起始日期的,经营期整体顺延。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屈先生 0470-3569654,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附属设施使用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

7、标的用途仅限于“租赁明细表”中的经营项目,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公告列表中第491112标的,要求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在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者(以个体工商户报名的须对公账户交纳保证金,以经营者报名的须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报名时需要上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租赁明细表。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公告列表中491112标的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具体要求详见“租赁明细表”)。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仅负责首年租金的结算,后续年度租金由出租双方自行结算。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7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标的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提前预约勘验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报名手续

1.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2.受让申请书.doc3.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详见公告表格中各项目对应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首年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承租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向承租方收取。

附件下载

9、租赁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魏经理、田经理

咨询电话

1564807312918586095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

技术支持

李经理1307477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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