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福州市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8套商业用房租赁项目
  • 福州市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8套商业用房租赁项目

福州市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8套商业用房租赁项目

0 人关注1725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13359308286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福州市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8套商业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3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3月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年租金(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75店面

98.2

商业用房

2年

25924.8

1000.00

2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76店面

99.1

商业用房

2年

26162.4

1000.00

3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77店面

163.01

商业用房

2年

43034.64

1000.00

4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78店面

121.46

商业用房

2年

52470.72

1000.00

5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79店面

146.08

商业用房

2年

63106.56

1000.00

6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80店面

77.7

商业用房

2年

20512.8

1000.00

7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089店面

66.11

商业用房

2年

17453.04

1000.00

8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号(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9#馆1层101店面

102.53

商业用房

2年

44292.96

1000.00

特别告知

1.以上标的整体租赁优先;

2.给予租赁标的6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含装修免租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在接到甘交所集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按《租赁合同》要求向出租方指定账号支付首期租金和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并支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回至承租方。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方不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再次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押金及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方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租赁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期间(含免租期)承租人需缴纳资产承租期间发生的税费、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租金和押金由交易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挂牌起止日 09:00:00至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17:00: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回至承租人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接到甘交所集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本项目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秒)

-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经理13359308286   赵经理 13321333988

踏勘联系人

张经理1335930828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