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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源:清凉小学、正衡中学、同济中学;医疗资源: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儿童医院;
商业配套:九洲新世界、万都广场、银河湾电脑城、文化宫商圈;人文景观:张太雷故居、古运河、青果巷街区;
周边交通便利,有地铁1号线及丰富的公交线路。
1.苏(2022)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524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用地面积21432平方米(红线范围内);地下空间面积21057平方米(蓝线阴影部分)。
2.宗地坐落:和平中路西侧、清凉西路北侧。
3.宗地用途1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至2092年2月14日止,宗地用途2为商业,使用期限至2062年2月14日止,宗地用途3为商务办公,使用期限至2062年2月14日止。
4.本项目以竞价方式征集合作方,合作方依《关于和平中路西侧、清凉西路北侧(DN020413)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向委托方返回委托方实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前所投入的土地出让金等)及其财务费用,并向委托方支付地块固定收益。本项目竞价以固定收益作为竞价标的。
1.转让方名称: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13732978XG
3.注册资本:20500万元
4.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700号
特别 告知
1.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
2.根据2021年11月15日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平中路西侧,清凉西路北侧地块出让价为 68900 万元,在估价期日2022年4月12日,评估价格为 69831.89万元,该地块增值额为931.89万元。本公告中公示的评估价为地块增值额。
3.合作方须接受《关于和平中路西侧、清凉西路北侧(DN020413)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协议履行后续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4.合作方以委托方名义独立完成地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并自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
5.合作方确保在合作开发地块所建商品房第一张预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两年半内,将委托方全部前期投入(约7.1亿)及财务费用(按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实际收回日为止以年利率5.2%计算)按约定全额返回。
6.委托方通过银行出具的1000万元开竣工保函,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解除监管释放期间由合作方按照年利率5.2%承担财务费用,并按协议约定结算给委托方。如合作项目未能按照延期后的开竣工要求开发建设导致保函索赔的,一切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
7.合作方确保委托方在项目开发中获取固定收益(以最终竞价结果为准),并在合作开发地块所建商品房第一张预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按约定足额支付。
8.合作方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六个月内累计投入至专用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在开发建设经营期间,合作方上述投入资金及本项目富余资金不足以保障项目正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需要的,应及时补足投入。合作方在项目中的投入在合作项目单独财务核算上以借款方式处理,并按照年利率5.2%计算财务费用。
9.合作方确保①本项目住宅为精装交付前提下:本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所涉建设工程承发包和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合同总招标价(除回购房为毛坯交付外)原则上不得超过4.2亿元;②本项目住宅为毛坯交付前提下:本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所涉建设工程承发包和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合同总招标价(除回购房为毛坯交付外)原则上不得超过3.3亿元。上述两种方式控制总价基础上,超出施工总造价在10%以外的,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10.合作方应对本地块开发建设所涉的各类的合同或协议履约全过程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责任、支付款项、房屋交付、权证办理、前期物业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等。委托方有权监督本地块合作开发项目的所涉各类合同的拟定。
11.项目成交后合作方须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500万履约保证金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待项目清算后无息退回。
12.其他未尽事宜请意向合作方凭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至委托方处(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927室 毛先生 15851979957)查阅标的备查文件(评估报告、关于标的详情的其他材料)(因疫情防控需求,意向合作方须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
13.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已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合作方参考。合作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14.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仅向合作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5.合作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6.客户如有保证金或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或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 18168811577。
17.本次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即密封式竞价),最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按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合作方。
1.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联系后组织查看)。
2. 地点:标的所在地。(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1.缴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12-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合作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关于和平中路西侧、清凉西路北侧(DN020413)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交割书》签署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合作开发协议样稿.pdf
2.附件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
3.附件2 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移交协议.pdf
4.附件3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pdf
5.附件4 不动产权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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