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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Q2026040700007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东路380号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白城市工业园区珠江路1999号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有不动产权证。
计算租金面积
详见《租赁资产清单》
出租用途
办公、厂房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无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400万元/年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确认后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挂牌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不超过46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履约条件
1.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需于《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年度租金,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押金的一部分,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支付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2.租赁资产水电费、维护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时足额缴纳。
3.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在交还租赁资产前,一次性结清各类应付费用,确保租赁资产无欠费状态。
4.如承租方改变租赁资产用途的,首先应当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须获得出租方同意,而后还应当符合规划、消防等要求,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有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否则视为违约。
5.承租方负责租赁资产使用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以及房屋安全等。
6.承租方承租后严禁擅自拆除设备、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处置、分租、转租租赁资产。
7.承租方不得使用或许可该租赁资产开展非法活动。
特别事项说明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的;
(7)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在租赁资产运营管理期内,若遇政府拆迁,出租方会及时通知承租方,双方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的腾退期限内无条件腾退,双方互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退付承租方剩余租金。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租赁资产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租赁资产所在地的政策,并应于报名前到租赁资产现场实地踏勘(踏勘联系人:李响林、13943663621),有任何对出租租赁资产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租赁资产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知悉并了解租赁资产瑕疵,并签署踏勘承诺书,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租赁合同。
4.本项目租赁底价为400万元/年(含增值税),其中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租赁底价为270万元/年,机器设备租赁底价为130万元/年。如项目竞价并产生溢价的,溢价部分按照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及其其他辅助设施)与机器设备的租赁底价占比进行分配。出租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5.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40000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开户账号
812001488880010091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陈经理 15710021315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7b-f2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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