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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705224600
特别 告知
1.标的为闲置废旧车辆,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清单仅供参考,标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无法上牌及上路,转让方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均不负责车辆过户及资料变更等手续,成交后须受让方现场自行拆卸后进行搬迁、清运并承担相关费用,人工、运输成本较大。
3.受让方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4.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5.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6.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否则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7.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8.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交割时间:受让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至转让方处办理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时,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和搬运,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方承担一切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受让方予以补偿,本所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转让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转让方、受让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转让方收回标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转让方、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1.缴纳:金额36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7-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且交割完成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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