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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暂估)
挂牌单价
交易保证金
签约保证金
HSE
保证金
备注
1
一批报废机动车(2026.10)
380吨
1765元/吨
15万元
10万元
含13%增值税
备注:最终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多退少补。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由吉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化集团”)在中拍平台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格文件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吉化集团及甘交所集团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3.公告期内未提交报名材料,未参与标的踏勘,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捭底价的价格受让,由吉化集团在中拍平台组织拍卖,拍卖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相关要求及服务费以拍卖页面为准。(联系人:吕经理,13304426585)。
1.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根据拍卖结果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预付全额交易价款、HSE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收取),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工作(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回收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付,则按成交总价款的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付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付的,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组织挂牌。
2.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超重、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标的交付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转让标为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标的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交割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30,受让方在现场作业时需听从转让方人员指挥。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户籍管辖地车管所、车辆落户地车管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相关政策,同时确认车辆发动机、车架等信息无任何报废机动车回收障碍,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注销回收,则意向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接受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全部条款。
4.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资产,所需装备、装车、运输、过磅以及装卸费、运输费、过磅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2026-11-06 09:00;截止时间为2026-11-12 17:00时,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e交易注册账号。
3.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在拍卖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按拍卖规则处置。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HSE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签约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2026-11-06 09:00;截止时间为2026-11-12 17:00时,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受让方的全额签约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6.若受让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交易保证金及签约保证金在扣除上述金额后,转让方可委托甘交所集团重新组织挂牌。
7.履约保证金是受让方为保证全面履行《产权交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标的交付完毕止项下全部合同义务,向转让方交纳的担保资金,用以弥补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具体约定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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