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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1、本次公开询价的项目共7户不良资产,债权基本信息以询价公告中披露内容为参考,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公告披露为准。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系统报价。本次询价项目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3、询价期间交易中心可应各意向方要求组织项目说明会,具体时间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询价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风险判断能力,自行报出意向受让价格。
4、本次询价结束之日起原则上2个月内,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对标的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询价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6、参与询价并交纳询价保证金的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时,享受交易服务费8折的优惠。
7、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报价结果负责,在询价报价不低于询价标的正式挂牌价格时,承诺按照正式公告约定相关内容及系统竞价规则参与后续竞价,如不履行后续义务的,在2年内不得参与中心组织的任何交易、采购项目。
9、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询价申请书-法人.doc
询价申请书-自然人.doc
1、缴纳:金额0.00元,截止时间2022-06-0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报价结果负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询价相关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询价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询价保证金。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受让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存在瑕疵,给其他交易方及贵中心造成损失,本人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处置方式:
1、询价项目结束后,转让方在2个月内作出决议发布询价标的正式交易公告的,参与询价且交纳询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保证金的等额部分。
(1)询价报价不低于正式交易公告转让底价的,其询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保证金的等额部分;
(2)询价报价低于正式交易公告转让底价的,其询价保证金在中心在接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或中心在征询其意见后表示继续参与后续交易的,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的等额部分。
2、如意向受让方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期满2个月,转让方未按询价公告规定期限作出有效决议的,中心将征求意向受让方意见,如意向受让方明确表示不再参与后续交易的,中心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询价保证金。
3、询价项目结束后,在询价公告规定期限内转让方作出决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报价的,中心在接到转让方正式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询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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